關于接受汪祝華同志辭去相關職務請求的
決 定
根據汪祝華同志的辭職申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經2022年4月20日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通過,決定:接受汪祝華同志辭去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報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備案。
麻江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4月20日
麻江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2年4月20日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通過)
免去:
汪祝華的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任免與代表聯絡委員會委員職務。
麻江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4月20日
麻江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2年4月20日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通過)
任命:
徐承波為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
趙 鋒為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王發源為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李玉兵為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單魯燕為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余海洋為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田志強為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劉明章為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鄢國橋為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曾令峰為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楊 鋒為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麻江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4月20日
麻江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2年4月20日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通過)
任命:
田 蓉為麻江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
蒙春燕為麻江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
文金濤為麻江縣人民法院宣威人民法庭副庭長。
麻江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4月20日
麻江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2年4月20日麻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通過)
任命:
文 瑾為麻江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免去:
萬春明的麻江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李興軍的麻江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麻江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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