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3日至1月25日,被告人楊某利用“陌陌”聊天軟件冒充單身女性,以談朋友、線下約會等方式多次要求被害人周某轉賬,周某為見“美女”一面,對“美女”編織的各種轉賬理由信以為真,前后通過支付寶向楊某轉賬10余次,共被騙取6570元。待其發覺被騙后,向公安機關報案,經公安機關偵查,被告人楊某除本起詐騙事實外,在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期間,還多次以此手段騙取另外幾名被害人共計2151元。
裁判結果:
本案由榕江縣人民法院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網絡上利用虛構的事實,多次騙取他人錢財8721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法院以被告人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宣判后被告人楊某表示服判不上訴,該案現已生效。
典型意義:
本案中,被告人楊某利用被害人貪圖美色的心理,在與被害人聊天過程中借用其女友的照片和語音一步步騙取被害人信任,而且認定被害人出于害羞心理,被騙少量錢財后不會報警,肆無忌憚實施詐騙。在此提醒大家,目前各類交友軟件種類繁多,望大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警惕意識,心存不正當交友的心思,就容易被詐騙分子盯上、利用乃至受騙。如發現自己被騙后,不要出于害羞等心理不敢報案,第一時間報案是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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