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法官,照片發布出去記得打馬賽克,我不想以這種方式走紅…”案件處理完畢后,被執行人還特意囑咐我們的執行法官。
關于舒某某申請執行廖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天柱縣法院立案執行后,被執行人以另有糾紛、長期在外務工為由,一直未出面處理該案。
7月5日10時許,據申請人提供線索,廖某在某平臺發布視頻,定位顯示其戶籍地,執行干警立即前往其家中對其進行布控,于10時20分在被執行人家中將其控制,并拘傳至法院處理。
在執行法官耐心的釋法明理下,告知另有糾紛也可以依法處理,但生效裁判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必須履行。最終,被執行人迫于強大執行壓力,當場履行7075元。(龍 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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