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提供銀行卡
再輕松刷個臉
就能賺錢
真有這種好事?
停止你的幻想!
這樣做會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
近日,
岑鞏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六名“20多歲”的小伙為了輕松賺快錢,提供銀行卡幫助犯罪分子轉移非法資金超184萬,被判刑。
基本案情
1.被告人吳某某經人介紹,將其名下兩個銀行賬戶提供給他人轉賬并提供刷臉幫助。經核實,被告人吳某某提供用于轉賬的兩個銀行賬戶支付結算金額865591元,涉及詐騙案3起,涉案金額25000元。
2.被告人羅某經人介紹,將其名下兩個銀行賬戶提供給他人轉賬并幫助全部取現。經核實,被告人羅某提供的銀行賬戶支付結算金額280345.37元,涉及詐騙案5起,涉案金額50996元。
3.被告人張某某經人介紹,將其名下兩個銀行賬戶提供給他人轉賬并幫助全部取現。經核實,被告人張某某提供的銀行賬戶支付結算金額307072元,涉及詐騙案3起,涉案金額46000元。
4.被告人楊某和田某某經人介紹,分別將其名下兩個銀行賬戶提供給他人轉賬并幫助取現。經核實,楊某提供的兩個銀行賬戶支付結算金額139200元,涉及詐騙案1起,涉案金額24000元;田某某提供的兩個銀行賬戶支付結算金額153500元,涉及詐騙案1起,涉案金額10000元。
5.被告人楊某某經人介紹,將其名下銀行賬戶提供給他人轉賬并幫助取現。經核實,楊某某提供的銀行賬戶支付結算金額103000元,涉及詐騙案1起,涉案金額20000元。
法院審理
綜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態度、悔罪表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規定,依法判決:
1.被告人吳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2.被告人羅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3.被告人張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4.被告人楊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5.被告人田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6.被告人楊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法院提醒
生活中不要為了所謂的“躺著賺錢”出租、出借、出售“兩卡”(銀行卡、電話卡)。看似輕松獲取收益的行為,極有可能為他人實施犯罪提供便利,成為犯罪分子“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