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榕江縣人民法院緊扣山區、民族兩大特點,聚焦社會治理化解難題,創新運用“法律+民歌”的手段,積極探索具有當地特色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新模式。
推動民歌調解。
榕江縣人民法院于2010年2月率先在寨蒿鎮推行“山歌”進法庭,邀請民間歌師在法庭上演唱“勸夫妻和睦”“奉勸兒女孝雙親”等法治民歌,發揮民歌勸世的獨特功效化解糾紛。同時,通過法官用民間山歌作調解說辭相機合,形成“法官+歌師”“坐庭+巡回”的“民歌法庭”普法解紛新舉措,積極探索“民歌+N”的訴前、訴中、訴后調解機制,最大限度挽救和鞏固婚姻家庭,促進鄰里和諧。2023年2月,一名水族婦女因為在微信群唱水族山歌侵害他人名譽,被原告推上被告席。鑒于原被告都是水族,且是隔壁鄰居,榕江縣人民法院決定采取“法官+歌師”的方式進行聯合調解,并在調解中引入“民歌+典故”的模式。最終,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
探索寨老調解。榕江縣人民法院積極引導和支持社會調解,在人口較多的村寨組建“社會法庭”,由村民代表選舉德高望重的“寨老”擔任“社會法官”,利用來自本土、服務本土的優勢化解身邊鄰里糾紛,確保小事不出村。組建“社會法庭”以來,共接收調解糾紛210件,調成率90%以上。其中,鄰里糾紛占比15.2%。
推行線上調解。以榕江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為“軸心”,以人民法庭、“鄉村微法院”為支點,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線調解平臺”功能、一站式訴訟服務平臺作用,推行遠程
視頻調解,讓糾紛當事人足不出戶就能解決糾紛。今年以來,共開展在線調解案件248件,調成率100%。其中,鄰里家事糾紛占比25.68%。
推動快捷調解。榕江縣人民法院立足“小切口,大題目、小場所,大服務”,實行關口前移、調解前置,推動鄰里家事糾紛“先調解、后立案、先發文、后收費”的快速處理機制,高效率低成本解決鄰里家事糾紛。2022年以來“先調后立”結案218件(其中鄰里家事糾紛21件),占結案的民事案件的42.4%,為當事人不收或者免收訴訟費8萬余元。
推出雙語調解。榕江縣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少數民族干警優勢,提倡“用群眾語言,為群眾辦案”,在立案窗口、審判庭、人民法庭團隊配備既懂漢語又懂一門少數民族語言的“雙語法官”或者“雙語助理”,確保當事人聽得懂、好辦事、快辦事。今年以來,開展雙語調解案件39件,占調解案件的12.3%。(記者:席忞禾 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