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信息被買賣?三男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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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11-01 09:42:49 來源:黔東南中院 新聞中心
大數(shù)據(jù)時代,公民個人信息的重要性日益凸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獲利的現(xiàn)象逐漸增多。近日,
天柱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份以來,貴州省
天柱縣的楊某某(另案處理)為牟取非法利益,在天柱縣城區(qū)及其藍田鎮(zhèn)家中利用手機、電腦在網(wǎng)上將發(fā)碼人員蔣某某、劉某某等人以及接碼人員羅某某等人拉入其組建的多個微信、釘釘群,后蔣某某、劉某某等發(fā)碼人員將其非法獲取的手機號、驗證碼發(fā)送至群中,接碼人員羅某某等人使用發(fā)碼人員的手機號及驗證碼注冊網(wǎng)絡平臺帳號,后接碼人員再將網(wǎng)絡平臺帳號及密碼高價販賣給從事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人員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審判結果】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某、蔣某某、劉某某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至八千元不等。
【法官說法】
本案的羅某某、蔣某某、劉某某的行為已導致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嚴重的可能導致他人成為電信網(wǎng)絡詐騙的受害者,對公民財產(chǎn)、人身安全造成威脅。該案提醒我們,切莫貪圖小利走違法犯罪之路,只會“因小失大”陷入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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