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寧縣移風易俗倡導性標準
為進一步深化"推進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專項行動,持續有效整治大操大辦、奢侈浪費、跟風攀比等不正之風,大力弘揚傳統美德,樹立文明風尚,共創美好生活,逐步形成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特制定威寧縣移風易俗倡導性標準。
一、操辦范圍
按照省文明委《關于印發〈貴州省深化"推進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黔文明〔2022〕11號)文件倡導"婚事新辦、喪事簡辦、余事不辦"要求,操辦范圍倡導如下:
(一)操辦婚慶。必須是本人及子女(含具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初婚的婚事。復婚不得操辦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辦酒席外,另一方不可操辦。
(二)操辦喪事。必須是死者本人子女、配偶或直系親屬操辦;死者無子女配偶的,可由長期贍養的親屬操辦。
(三)其它酒席不可操辦。
二、申報程序
凡符合操辦酒宴條件的申辦者,需提前15日(喪事在事中或事后15日內補報)到所在村(社區)進行申報,由村(居)委會審核,紅白理事會監督,報鄉鎮(街道)備案。未經申報審批的一律視為違規酒宴。一事只能有1個操辦主體,不得一事多人辦、一事多地辦或化整為零,分散辦酒。
三、操辦標準
(一)婚慶標準
1.彩禮標準。堅決禁止借婚姻斂財行為,倡導低彩禮、零彩禮,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要帶頭執行低彩禮、零彩禮,其他人員原則上不超過4萬元。
2.禮金標準。除直系親屬外,隨禮不超過200元。
3.酒席標準。在城區操辦的,菜肴標準每桌不超過400元(菜肴不超15個),用煙每包不超過25元,用酒每瓶不超過50元;在農村操辦的,菜肴標準每桌不超過300元(菜肴不超10個),用煙每包不超過15元,用酒每瓶不超過20元。
4.人數標準。單方辦理不得超過20桌200人,雙方合辦不得超過40桌400人。
5.車輛標準。不租賃豪華車輛,車隊規模總數不超過8輛。
6.時間標準。婚嫁酒宴城區限定一天一地辦理,農村辦理不超過2天。
7.其他要求。婚事不搞奢華婚慶,拒絕低俗婚鬧,提倡公益婚禮、集體婚禮、愛心婚禮、旅游婚禮等新型婚禮。杜絕惡搞新郎新娘以及伴郎伴娘,杜絕發生捆綁或脫衣露體及其它不良行為。
(二)喪事標準
1.禮金標準。除直系親屬外,隨禮不超過200元。
2.酒席標準。治喪期間便餐從簡(每桌不超過150元);酒席正餐,城區每桌不超過300元(含煙酒飲料),農村每桌不超過200元(含煙酒飲料)。
3.人數標準。不得超過30桌300人。
4.車輛標準。不租賃豪華車輛,車隊規模總數不超過8輛。
5.時間標準。治喪時間不得超過3天。
6.其他要求。居住在城區內的死亡人口應送殯儀館治喪,居住在農村的死亡人口應在指定地點治喪;不在廣場、道路、學校、居民小區等公共場所搭建靈棚、擺放花圈花籃、做道場、拋灑紙錢等;不請民間樂隊吹奏、演唱和揚幡招魂、糊紙扎等帶有封建色彩的活動;不使用高音禮炮和燃放煙花爆竹等影響他人正常生活。不建豪華墓、活人墓,倡導厚養薄葬、文明祭祀。
四、其他事宜
(一)加強組織
領導。各鄉鎮(街道)要成立移風易俗工作
領導小組,村(
社區)要組建移風易俗工作隊伍,負責組織領導轄區移風易俗工作。
(二)建立完善機制。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實際制定轄區移風易俗倡導性標準,指導村(
社區)規范建立紅白理事會,將推進移風易俗的有關規定納入《村規民約(居民公約)》,修訂完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建立"曝光臺",對陳規陋習行為及時進行曝光,對文明新風及時進行公開表揚。
(三)強化過程管理。建立健全推進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工作臺賬,做好操辦酒席審批工作。依法加強對酒店、餐館、農家樂、"一條龍"服務隊伍等酒席服務行業的管理。嚴格落實申報審批制度。加強監管預防,發現苗頭性問題,提前介入,處理在萌芽狀態。
(四)大力宣傳引導。組織巡回宣傳隊伍開展巡回宣傳;組織干部隊伍進村入戶宣傳;通過廣播電視、標語、公告、宣傳單、微信等方式宣傳。
(五)強化社會監督。設立并公布舉報監督電話,受理并處置轄區內違規操辦酒席的舉報投訴。實行有獎舉報,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違規操辦酒席,根據舉報線索,經調查屬實的,對首個舉報人實行獎勵。并對舉報人嚴格保密,切實維護舉報人合法權益。
(六)嚴格工作考核。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將移風易俗納入意識形態工作考核內容,對各村(社區)和所轄各部門的工作進行嚴格考核,納入目標績效管理。
(七)嚴肅追責問責。對存在大操大辦、厚葬薄養、高價彩禮、封建迷信、"黃賭毒"等突出問題的國家公職人員、黨員、村組干部、社會團體,依規依紀追責問責。
威寧縣精神文明辦、威寧縣民政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