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羅甸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詐騙案件,被告人李某因冒充駕校教練騙取他人錢財被判處刑罰。
據悉,2022年,被告人李某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不需要參加考試”“幾個月內就能拿到駕駛證”等信息,先后騙取穆某、王某等31名被害人共計24萬余元。同時以幫助黃某出租
汽車獲取租金、駕校學員資金被凍結需要資金周轉為由,騙取黃某、王某愿二被害人共計22萬余元。
羅甸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考量李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責令退賠各被害人財產損失。
法官說法:駕考無捷徑,相信花錢就能買到駕駛證的,結局往往是“錢證”兩空。廣大群眾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提高警惕,考取駕照要到具有正規培訓資質、管理規范的駕校參加駕駛培訓。切勿相信所謂“代考駕駛證”“買駕駛證”“考試包過”等廣告信息,以免讓詐騙分子有機可乘,造成自身財產損失。(通訊員:尚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