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6日,天柱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向工作站的檢察官反映:我們工業園區有兩座施工塔吊已8年未做過檢修維護,主體銹跡腐蝕嚴重,處于荒廢狀態,經多次與塔吊業主協商無果,向有關職能部門反映亦未處理解決,檢察院能否管一管。
安全生產無小事,必須一管到底。天柱縣檢察院接到反映的“工業園區閑置塔吊存在安全隱患”問題,立即依法深入開展調查、核實。
原來塔吊系2015年進場,由工業園區內某建筑公司承租,投入使用不久后,該建筑公司因資金問題導致整個建設項目完全中斷,出租方未收到租金,于是將塔吊滯留工地,且之后未進行維修保養。塔吊高度近四十米,標準節、基礎等銹蝕嚴重,吊臂長約四五十米,伸展區域能夠覆蓋工業園區管委會辦公樓、某漁業公司大樓和特勤消防站大樓。
“兩座閑置施工塔吊未向我們單位辦理使用登記和驗收就投入使用,多年未進行年檢、維護,根據《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第八條的規定,應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在辦案檢察官調查核實過程中,某職能部門的主管負責人說。
天柱工業園區分為東西部協作產業帶、建材產業園和化工產業園,目前入駐企業117家,包含新型建材、現代化工、健康醫藥、生態特色食品等產業,其中黔東南天柱化工園區于2022年被認定為省級化工園區。如何助力企業健康發展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升服務保障企業的準度、力度、溫度,是天柱縣檢察院履職的重點、落腳點和發力點。
為及時消除隱患,切實防范安全生產事故于未然,推動構建安全穩定的園區生產環境,2023年7月27日,天柱縣人民檢察院向塔吊主管職能部門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被建議單位收到檢察建議后,表示立即認真研究落實整改,將舉一反三對監管領域開展事故隱患全面排查和處置。
2023年8月8日,辦案檢察官以天柱工業園區“法治副園長”的身份,與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相關單位、塔吊出租方等一同召開處理協商會。會上,檢察官圍繞塔吊租賃的合同相對關系、如何主張租金權利等方面答疑解惑,經過面對面細致耐心溝通,塔吊出租方明晰了相關法律關系,消除了應由工業園區管委會支付塔吊承租金的錯誤認識,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向租賃合同相對人追索租金,并自愿組織力量拆除閑置塔吊,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安全生產防范工作沒有完成時。2024年5月,天柱縣檢察院開展檢察建議落實情況“回頭看”行動,經核實,截至目前,行政主管部門為防患于未然,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常態化開展建筑領域聯合安全排查、處理,圍繞塔吊安全檢測、實物認證、四方驗收、使用登記等,多次對全縣在建工地的建筑起重機械進行專項檢查,并以安全生產宣傳月等活動為抓手,發放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手冊200余份,到企業和項目進行實地宣傳培訓300余人,有效提高建筑領域施工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隱患處置意識。
(楊長霏)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