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審批擅自舉辦展銷會 被行政處罰2400元
日前,岑鞏縣城關工商所執法人員對新興中心市場開展日常巡查,發現該市場中心正在舉辦商品交易展銷會,外面懸掛“商品展銷會”招牌一塊,場內人來人往,生意異;钴S。執法人員立即出示執法證件對該市場實施檢查,要求展銷會主辦方提供相關審批手續,展銷方只能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沒有工商行政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商品交易展銷會登記證》,涉嫌擅自舉辦商品展銷會行為,執法人員立即對商品展銷會進行立案調查。
經調查,該商品展銷會主辦方是重慶龍堂經貿有限公司,近日來到岑鞏新興后開展商品交易展銷會經營活動。據該公司展銷會負責人交待,在活動期間未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審批登記手續,擅自從事經營活動。根據《商品展銷會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該局依法對重慶龍堂經貿有限公司處以罰款2400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