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號:潘年聰——瓦寨法庭副庭長、民事審判庭庭長、瓦寨人民法庭庭長
07號:潘年聰
潘年聰,男,1972年生,苗族,大學本科文化程度。1995年2月進入三穗縣人民法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書記官室主任、瓦寨法庭副庭長、民事審判庭庭長、瓦寨人民法庭庭長等職務(wù)。
2008年,潘年聰共承辦各類民事案件179件,審結(jié)率為100%,無超審限案件,無上訴案件;2009年共承辦各類案件230件,審結(jié)率100%,調(diào)、撤率達94%,上訴1件維持1件,維持率為100%;2010年共承辦各類案件215件,審結(jié)率100%,調(diào)撤率為97%,無上訴案件,服判率100%。
2009年三穗縣瓦寨法庭被中院評為“先進集體”、“全州調(diào)解先進集體”, 潘年聰也被評為全省“司法為民好法官”,榮立個人三等功,2010年度法庭又分別被中院和縣法院評為“先進集體”,兩度被省高院評為“全省優(yōu)秀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