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青年獄中三次舉報自己 稱沒人愛不如坐牢
重慶潼南縣小渡鎮的王平(化名),因偷雞偷鴨等,17歲時被判刑。服刑期間,他先后三次舉報自己的漏罪,刑期一次次延長。
坦白的背后,隱藏著什么?
“反正回家沒人愛,還不如坐班房。”法官問他的動機時,他語出驚人。
王平今年18歲,目前在重慶潼南縣看守所服刑。
3月22日,潼南縣法院宣判:被告王平于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期間,先后盜竊20戶村民家的96只雞、1只山羊、2只鵝,以及3300多元現金。服刑期間,王平主動交代了尚未被警方掌握的盜竊犯罪事實。王平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2000元,與之前所犯盜竊罪判處的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500元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4500元。
事實上,這是王平自2009年6月被捉獲以來,第4次在法庭受審。后3次受審,都是在王平自我舉報后進行的。
罪犯在服刑期間自首,這種事并不鮮見。但這種一而再、再而三地自首的情形很少。法官問他這樣做的動機,王平稱,“反正回家也沒有人愛,不如坐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