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基層就業?
基層就業就是到城鄉基層工作。國家近幾年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和應征入伍。一般來講,“基層”既包括廣大農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區;既涵蓋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也包括社會團體、非公有制組織和中小企業;既包含自主創業、自謀職業,也包括艱苦行業和艱苦崗位。
2. 國家鼓勵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主要優惠政策包括哪些?
⑴ 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并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
⑵ 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
⑶ 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并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⑷ 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在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也要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
3. 什么是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
所謂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農、支醫、鄉村扶貧,以及城市社區的法律援助、就業援助、社會保障協理、文化科技服務、養老服務、殘疾人居家服務、廉租房配套服務等崗位。
4. 什么是其他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
在街道社區、鄉鎮等基層開發或設立的相應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部分由政府出資,或由相關組織和單位出資。所安排使用的人員按規定享受相關補貼。
5. 什么是公益性崗位?
由政府出資開發,以滿足社區及居民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管理和服務崗位。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困難人員或特殊群體,并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6. 什么是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
符合公益性崗位條件的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后,政府從當地財政再就業資金中給予用人單位的資金補助。
7. 什么是公益性崗位補貼?
街道(社區)或其它經批準的勞務派遣組織安排就業困難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并對聘用人員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發放工資、統一繳納社會保險費、簽訂半年以上勞動合同,由當地財政對用人單位給予補貼。
8. 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的政策內容主要是什么?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應屆畢業生(全日制本專科、高職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學費由國家實行補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的,補償的學費優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全部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9. 國家實施補償學費和代償助學貸款的就業地域范圍包括哪些?
國家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并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這里涉及的地域范圍主要包括:
⑴ 西部地區: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⑵ 中部地區: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
⑶ 艱苦邊遠地區:由國務院確定的經濟水平、條件較差的一些州、縣和少數民族地區。(詳情可登陸中國政府網查詢:www.gov.cn;或登陸北大法律信息網查詢:www.chinalawinfo.com)
⑷ 基層單位:
① 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鄉鎮勞動就業服務站等;
② 工作現場地處以上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10. 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的標準和年限是多少?
每生每學年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實行補償或代償。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者代償。
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分別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在校學習的時間低于相應學制規定年限的,按照實際學習時間計算補償學費或代償助學貸款年限。在校學習時間高于相應學制年限的,按照學制規定年限計算。
每年代償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三分之一,三年代償完畢。
11.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畢業生如何申請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
⑴ 在辦理離校手續時向學校遞交《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的就業協議;
⑵ 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在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畢業后還款計劃時,注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如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不需自行向銀行還款;
⑶ 高校負責審查申請資格并上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12. 地方所屬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如何獲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
財政部、教育部印發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要求,各地要抓緊研究制訂本地所屬高校畢業生面向本轄區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辦法。地方所屬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是否可以獲得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如何申請辦理補償或代償等,請向學校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查詢。
13. 到基層就業如何辦理戶口、檔案、黨團關系等手續?
對到西部縣以下基層單位和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實行來去自由的政策,戶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據本人意愿遷往就業地區;人事檔案原則上統一轉至服務單位所在地的縣級政府人事部門,由政府主管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機構提供免費人事代理服務;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服務單位,對服務期間積極要求入黨的,由鄉鎮一級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
14. 中央有關部門實施了哪些基層就業項目?
近年來,中央各有關部門主要組織實施了4個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包括:團中央、教育部等四部門從2003年起組織實施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中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門從2006年開始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教育部等四部門從2006年開始組織實施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中組部、教育部等四部門從2008年起組織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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