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張柯爾 羅茜)為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并促進群眾安全意識的提升,黔東南公安局出臺了系列促進警務信息公開的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明確規定,今后,具有典型教育意義的重、特大火災案例以及違法違章行為,將及時邀請媒體進行報道和公開暴光。
措施規定,對重大治安狀況、重特大案件偵破以及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安行政管理措施的出臺,黔東南州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州、縣(市)兩級公安機關將在一周內通過新聞媒體、公共信息網絡等形式向社會發布和告知轄區內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基層派出所則以簡易的形式向轄區居民發布通報。縣級以上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在采取交通管制時,提前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并在管制路段的分流路口設立指路標志,告知群眾交通管制的原因、時間和繞行線路。
措施還要求將“愛民實踐”活動以及公安機關領導干部“大接訪”活動推向“常態化”,規定每名民警每年至少要為群眾辦一件以上的好事、實事。依法妥善解決群眾的信訪問題。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