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全介紹,白波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是一起兵團歷史罕見、性質十分惡劣、影響特別重大的公安機關領導干部涉黑犯罪案件。該案于2020年4月17日二審終審,以主犯白波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14項罪名,數罪并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5年,判處骨干成員張磊等12名罪犯20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判處周風雷等32名罪犯9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共計判處罰金3816萬元。
張文全介紹,案件的主要特點:
一是“傘”“黑”一體,社會影響大。白波既是公安局領導,也是名副其實的黑社會老大,其濫用手中權力籠絡骨干分子,操控整個犯罪集團,并為組織成員實施犯罪充當“保護傘”,嚴重危害當地治安、損害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
二是時間跨度長,現實危害大。白波利用公職身份和手中權力,網羅社會閑散人員、涉毒違法犯罪分子,逐漸發展形成規模近50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故意殺人(未遂)、販賣運輸毒品、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62起犯罪,造成2名被害人死亡,多名被害人受傷,社會危害性極大。
三是案件牽涉廣,辦案難度大。犯罪事實發生在全國多個省市,需協調層級多,有的犯罪事實歷時久遠,調查取證難度很大。
張文全說,兵團黨委高度重視,成立“3·06”專案組提級管轄,異地抽調300余名警力在石河子、烏魯木齊、深圳、成都等地集中收網,一舉摧毀白波黑社會性質組織網絡。偵查階段公安部四次選派刑偵專家指導辦案。審查起訴階段抽調7個師市檢察系統業務骨干參與辦案,對公安機關移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審查起訴45人,對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決定另案處理,對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切實做到“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確保案件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案件審判階段,嚴格落實刑事訴訟辯護制度,為11名未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指派辯護人,開通辯護律師綠色通道,依法保障辯護人會見權、閱卷權等權利。開庭審理過程中,充分聽取被告人、辯護人辯護意見,歷時10天提審訊問被告人2900余人次,形成庭審筆錄1449頁近70萬字,充分保障辯護人、被告人訴訟權利。
張文全介紹,以白波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告破,長期稱霸一方的黑惡勢力被打擊處理,一些沉冤多年積案得到偵破,極大增強了廣大群眾同黑惡勢力作斗爭的必勝信心,帶動了黨風政風社會風氣持續好轉,贏得了社會各界高度贊譽和人民群眾真心擁護,廣大群眾通過多種方式踴躍提供白波涉黑涉惡案件線索30余條。該案公開宣判后,石河子市廣大群眾拍手叫好、奔走相告,有的甚至燃放鞭炮慶祝。一名受害群眾在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回訪時,激動得痛哭流涕,感嘆道:“石河子的天終于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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