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開簡歷,王家黔生于1964年8月。1984年,王家黔以優異的成績考入了貴州省警察學校,畢業后,成績優異的王家黔被貴州省公安廳看中,留在了公安廳工作,歷任貴州省公安廳辦公室秘書科科長、政治部宣傳處處長、辦公室主任等職。
2008年,44歲的王家黔被提拔為副廳級干部,擔任省公安廳指揮中心主任。兩年后,46歲的王家黔被委以重任,擔任黔東南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
2010年,從王家黔調任黔東南州公安局局長的第一天開始,畢業之后從未聯系的王勝國便主動攀關系,以同學身份給王家黔接風洗塵。王勝國在2003年因違紀被清除出公安隊伍,從此下海經商。
從此,他們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醉生夢死”。而這種同學聚會也從最初一起吃飯喝酒的全是同學,逐漸演變為只有王勝國的幾個朋友和王勝國找來的“美女”陪同吃飯。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為讓王家黔“舒心”,王勝國不惜高價從外地找來漂亮小姐,陪王家黔“共度良宵”。
王家黔曾回憶他到黔東南任職之后收下的第一筆錢:“2010年春節前的一個夜晚,王勝國像往常一樣提著水果到王家黔的宿舍。‘馬上過年了,凱里也找不到什么好買的。’王勝國將一個裝了1萬元的信封連同水果遞給了王家黔。
2012年初,王勝國給王家黔說:“你安排我投資打理的那些錢,我入股了50萬在凱里一家洗浴城。”王家黔便心里有數了。這之后,當有群眾舉報該洗浴城涉黃時,王家黔便違反紀律,把近期公安機關開展掃黃行動,不能再經營涉黃業務的消息透露給王勝國,王勝國立刻安排該洗浴城暫停涉黃部分的營業,躲過了公安系統的檢查。
2014年3月,王家黔破獲震驚全國的凱里“1·13”爆炸案,立“一等功”。
王家黔一直以為,自己是2014年凱里“1·13”爆炸案偵破工作榮立“一等功”的功臣,戰功顯赫,組織上是不會拿自己開刀的。但為了安全起見,他也與情婦悄悄商議好了今后對付組織調查的各種方案,視政治紀律如無物。
在被采取辦案措施的前一天晚上,王家黔與情婦抱頭痛哭,“我當時頓感天昏地暗,天塌下來了,一切都完蛋了。”
2014年9月,王家黔落馬。2015年4月被提起公訴。
經查,王家黔嚴重違反生活紀律,包養情婦,腐化墮落,影響惡劣。比如,在與情婦石某同居的日子里,王家黔先后交給情婦130余萬元,給情婦購買了一輛寶馬越野車。
2015年5月18日,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王家黔受賄案開庭審理。檢方指控王家黔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484萬元。王家黔當庭認罪。
2015年9月29日,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黔東南州公安局局長王家黔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王家黔有期徒刑11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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