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報道 一幅土地為謀暴利閑置長達17年,相關部門會不會被認為嚴重失職?在國土部積極參與調控的9月土地問責風暴中有望給出新的答案。
8月19日,繼1457宗閑置土地名單后,國土部最新披露的閑置土地名單已增至2815宗,數量翻了一番,時間點則從截至去年9月底到了今年5月底。同時還通報了7宗違法違規案件,而掛牌督辦案件從5月的4宗增至6宗,不減反增。
對于即將到來的土地問責,國土部部長徐紹史一度坦言“壓力極大”。此前不久,國土部公布的問責時間是:7月督察、8月約談、9月問責。
“7宗違法違規案件、6宗掛牌督辦案件,正是8月約談的要義之一。”18日,國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一位女士在電話中告訴《華夏時報》記者,按照部里的部署,9月將根據檢查結果實施問責。
那么,如何問責?徐紹史要求做到兩點:“首先讓問題浮出水面,其次是責任到人,要問得合理,讓地方心服口服。”
據悉,按照國土部對9月土地問責規定,即對所轄區域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或雖未達到15%的“警戒線”,但后果嚴重的將被問責,包括記大過、降級或撤職等。
本報記者采訪發現,正是有了這個15%警戒線,一些地方政府在此做文章,有的正積極出臺更嚴厲政策自救,有的則用隱瞞不報等辦法意欲逃責。
問責到底
“‘約談’只是預警,如果大量土地違法違規問題仍得不到解決,國土部就可能動用其他手段。”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巡視員張璞表示,“即使調走了,但如果這個土地違法違規發生在任期內,也要追究責任。” 8月18日,國土部內部人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國土部最近約談了部分土地違法嚴重地區的市政府主要負責人,掛牌督辦一批重大典型案例,“這里所說的主要負責人就是指當地政府的‘一把手’,如果具體到一個城市,就是市長。”
據悉,納入此次約談的范圍將主要包括直轄市、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其他人口在50萬以上的155個城市,最后期限在8月15日前。
在前不久的一次會上,國土部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建勤向記者表示,今年是國土部首次使用“15號令”,對地方政府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15號令’于2008年5月由國土部、監察部和人保部聯合出臺,將‘15%’作為問責比例標準,是三方慎重研究設定的。”李建勤說,問責最重可予以撤職處分。
記者注意到,徐紹史強調首次問責時措辭是,要真正達到“震懾”、“教育”的作用——第一讓問題浮出水面;第二需要我們改進的就改進,第三該問責的還是要問責,但是要問得合情合理。
“這一次要動真格的了。”李建勤說。據李建勤透露,2009年被約談的城市,每個城市已扣掉了1000畝用地指標。今年,對違法用地比較嚴重的城市顯然更嚴厲。
就在問責到來的同時,國土部又于8月19日披露了擴大版的閑置土地名單。在此之前,國土部關于盤活存量土地推進節約集約用地的“新政”明確規定,凡有存量閑置土地的鄉鎮,國土資源部門在安排用地指標時,相應扣減用地指標。
“清理閑置土地是下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徐紹史要求。據悉,下一步國土部將督促各地加快查處進度,維持對違法違規房地產用地的高壓態勢,9月問責之后,“務必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查處任務。”
下有對策
問責風暴漸近,旋渦中心的地方政府如何應對?
本報記者采訪獲悉,浙江湖州市近期出臺了一份名為《關于建立土地執法共同責任制的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細化基層土地管理負責人的責任。據悉,除了《辦法》外,湖州還將推出“預警約談”和“離任審計”兩個后續的“配套”細則。
“湖州存在土地違法并不鮮見,比如湖州某縣高爾夫球場違規侵占基本農田。”浙江湖州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傅自強表示。另一促使《辦法》出臺的“導火索”,就是今年衛星遙感圖片執法檢查首次覆蓋全國,已從去年的172個城市擴大到2859個縣,此次湖州位列其中。
而本報記者注意到,此次湖州出臺的《辦法》則更進一步,將問責對象從“地方政府”延伸至“黨委政府”。
而在廣州番禺、南京等地也出臺了類似的文件,如在土地違法“重災區”的廣州番禺區,將查處違法土地與“帽子”、“位子”掛鉤,將違法責任明確落實到鄉鎮、街道辦。
最新的消息稱,重慶一位廳級干部因土地問題被撤職,但這一消息尚未宣布。“地方政府在積極應對的同時,另一面則是‘暗中應對’讓GDP數字增長更‘漂亮’”。某地方官員趙文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對違法用地案件隱瞞不報的地方司空見慣。
“現在,‘批而未供’的土地將被問責。”18日,河北省政府一位官員向《華夏時報》記者坦言,但地方政府為了獲得土地,不惜引進高占地、高耗能的項目,其借口就是這些項目能給地方帶來稅收和就業。
多個地方政府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均坦承:“正在加緊‘暗中應對’國土部收緊用地指標的措施,比如加快征地、集中土地整理開發等,避免被國土部扣減用地指標。”
而據記者了解,各地的地方城投公司拿地的步伐依然沒有停止,如西藏城投、陸家嘴、城投股份等,而這很可能是受到了當地地方政府的“授意”。
北京大岳咨詢公司總監李偉所認為,地方政府每年都向國土部要用地指標,很多地方政府都依托城投公司組織新的土地整理開發平臺,增強土地開發能力。
其中,安徽黃山城投公司就是一個例證。作為地方土地整理開發的平臺,安徽黃山城投公司采取了土地劃撥、城市配套建設費劃撥和城市經營收入權轉讓等多種方式,給黃山城投轉移了多項穩定收入渠道。與黃山一樣,其他省市也有這樣的“投融資規劃”。(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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