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是梅艷芳去世7周年的紀念日,歌迷們依舊未忘心中偶像,用各自的方式紀念著她。而今年已86歲高齡的梅媽媽七年來一直鍥而不舍的遺產官司,也在12月29日再次被判敗訴。
梅艷芳走了7年,遺產官司仍未了。(資料圖)
金羊網-新快報12月31日報道 12月30日是梅艷芳去世7周年的紀念日,歌迷們依舊未忘心中偶像,用各自的方式紀念著她。而今年已86歲高齡的梅媽媽七年來一直鍥而不舍的遺產官司,也在12月29日再次被判敗訴。
梅媽再敗訴被指難以置信
香港已故歌星梅艷芳母親覃美金及胞兄梅啟明,多年來就梅艷芳遺產分配始終不滿意,先后把梅艷芳好友及多個遺產管理人告上法庭,但一直被駁回。今年7月,梅媽媽再次上訴至終審庭,與梅艷芳遺產管理人爭奪名下壽山村道及山村道物業業權,更指遺產管理人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管理遺產時疏忽,向會計師行索償10億(港元,下同)。香港高院在12月29日裁定梅家母子敗訴,更指兩人不盡不實、難以置信及毫無根據,須支付訴訟費用。
法官杜溎峰29日頒下判辭指,梅媽覃美金連梅艷芳何時口頭相贈跑馬地快活閣物業也出現3個版本,即使她年事已高,也絕不可能混淆。判辭又指梅媽口供不盡不實、難以置信、舉棋不定。
法官又指,梅艷芳生前多個物業均由不同公司持有,若她希望將涉案的快活閣及恒安閣兩個物業贈予母親,定必知道最佳辦法莫過于正式辦轉讓手續,而非口頭承諾。此外,梅艷芳生前故意要梅媽媽退任旗下物業厚恩有限公司董事一職,可見她根本無意將物業贈予母親。至于梅媽媽與兒子梅啟明指遺產管理人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管理遺產時疏忽,包括賤賣資產、貴重金飾不翼而飛、收費太貴等,法官指兩人并非遺產直接受益人,因此無權提出訴訟,而有關指控也毫無根據。
七年狂上訴聲稱不為錢只為氣
梅艷芳2003年年底因癌癥去世,生前立下遺囑及信托基金,訂明梅媽媽每月可領取7萬(后來增至12萬港元)生活費至百年歸老;又贈送香港及倫敦的兩個物業予摯友劉培基、170萬教育經費予4名外甥侄女,所有資產在梅媽媽去世后,會扣除開支,捐給妙境佛學會。但覃美金在梅艷芳過世后入稟法院,要求法庭判處遺囑無效。2008年3月5日關于梅艷芳的遺產案在香港高院提訊。
香港最高法院在2008年6月16日宣布梅艷芳遺產認證訴訟案件的判決結果,原訴人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要求拿到梅艷芳遺產的訴訟被判敗訴,并認為梅艷芳2003年12月訂立的遺囑完全有效,在訂立遺囑時,肝功能衰竭及服用藥物不會影響到她的精神狀態;另外,訂立遺囑時的清醒程度,法院通過調查了解到管理信托基金的銀行職員與梅艷芳做過詳細商討,當天梅艷芳雖然服食過藥物,但影響不大,當時也有醫生在場。法庭同時頒令,這次訴訟雙方的堂費,全數由梅艷芳遺產支付,梅媽無須支付。法官當庭斥責梅媽媽一無所知,深信遺產到她手上,會很快花到一分都不剩。當時84歲的梅媽媽聞判詞情緒大為激動,不服地高喊:“天沒眼,法理何在?這班魔鬼是謀奪財產!”她更中氣十足揚言要上訴到底:“我不會失望,打官司不會只打一次就可以的!”
2010年7月16日,梅媽媽覃美金在兒子梅啟明和李姓朋友陪同下會見記者,她表示在梅艷芳遺產官司上訴輸了,決定再上訴。梅啟明表示,如果終審庭繼續判他們敗訴,他們會繼續上訴。梅媽媽表示多年來與長子穿梭法庭,絕非想要阿梅的遺產,只為爭一口氣,寧愿拿阿梅的遺產去做善事。
七年祭
★粉絲昨天有歌迷送花牌及果籃到安放梅姐靈位的香港九龍塘省善真堂,花牌上分別寫上“永遠永遠愛你”及“永遠懷念你”悼念偶像。
★許志安
昨天凌晨3點多,更新微博紀念恩師:“及時行樂及時愛。絕代芳華當然好,似水流年也不錯。什么是人生?能有答案就不是人生吧!一同歷險,一同探索。至愛留給我們的,不只過去,而是未來!薄锖雾嵲
昨天更新微博:“七年了,一直在心中。”★陳小春更新微博,回憶以前跟梅姐共事,“年輕時跟隨她(梅姐)真的是周游列國去演出,她的做人處事,對不起大家的,到現在都沒有出現過一個:從不虛偽,從不裝腕的真明星(再說現在沒明星了)。大家該學習,學習,但有幾人學習到呢?沒有,(梅姐)您的精神永久長存。(梅姐)現在娛樂業再不是以前這么的純粹,可惜啊……”
★黃日華
微博中寫道:“7年了,仍然懷念您——‘樂壇天后梅艷芳小姐。祝愿您,在天國享極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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