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張馨予起訴一家整形醫院擅自使用她的照片,導致公眾誤認為她進行過整形。此案二審昨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法院經審理維持了原判,被告醫院被判道歉賠錢。
張馨予 (資料圖)
新華報業網-揚子晚報3月5日報道 藝人張馨予起訴一家整形醫院擅自使用她的照片,導致公眾誤認為她進行過整形。此案二審昨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法院經審理維持了原判,被告醫院被判道歉賠錢。
張馨予(真名張燕)訴稱,她曾為一家美容機構代言拍攝了一張身著護士服、雙手手指并攏成心形的照片。可這照片被“北京博通美容整形網”擅自使用,進入該網站中北京整形?漆t院標題后,出現介紹北京濟華醫院情況的內容。張馨予認為,北京濟華醫院未經允許擅自使用她的肖像侵犯了肖像權,同時該行為也使網友誤認她進行過整形,甚至認為她是在北京濟華醫院進行的整形,嚴重損害了她的名譽。
一審法院認定濟華醫院應對網站內容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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