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顯示鎖喉之人或是李瑋鋒隊友(來源于體壇周報截圖)
體壇網(wǎng)訊 雖然紀律委員會對李瑋鋒、孫繼海、基倫三人已有了初步的處罰決定,但權(quán)威人士表示這三人都有資格向中國足協(xié)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2011年之前,中國足協(xié)紀律處罰辦法第九十三條中關(guān)于申訴的條件一直比較苛刻,球員、官員等停賽場次如果達不到6場,就沒有申訴的資格。2011年年初,根據(jù)大多數(shù)俱樂部的要求,中國足協(xié)紀律委員會就此條款作出了修訂,把原來的停賽6場或者6場以上降低為4場或者4場以上,只要停賽場次達到4場,就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從7月11日開始,網(wǎng)上已有很多人證實,李瑋鋒并不是圖片中使用“鎖喉功”的人,如果俱樂部和李瑋鋒能夠找到足夠的證據(jù),不是沒有翻盤的可能。不過,如果李瑋鋒真的能夠翻盤,則紀律委員會可能就會下大力氣調(diào)查使用“鎖喉功”的究竟是誰,泰達球員被停賽的總場次就會增加。李瑋鋒12日下午在足協(xié)陳述的時候,無法說明自己沒有施展“鎖喉功”,基倫的引文證詞中有明確的顯示,“翻盤”機會并不是很大。
孫繼海和基倫申訴的可能性很小。基倫雖然也夠資格申訴,但是他承認了自己在沖突中有動作,等于失去了申訴的機會。而孫繼海在錄像中的動作非常清晰,紀律委員會做出停賽5場的處罰依據(jù)充分,更何況孫繼海去年的翻盤事件,在中國足壇引起一片嘩然,很多俱樂部非常不解。權(quán)威人士表示,“有了那次教訓,今后不可能再出現(xiàn)類似的翻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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