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穎(資料圖)
新浪娛樂訊 林志穎2008年代言某品牌飲料時演唱的歌曲《勝利滋味》,被原作者告上法院指其侵權,同時被告的還有該飲料品牌及播出廣告的中央電視臺。日前一審判決出爐,僅判定該飲料品牌向原作者道歉并賠償2萬元人民幣,洗刷清白的林志穎松了一口氣,現在新接廣告,干脆自己寫主題歌。
林志穎雖然不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是一審判決后,不少媒體轉載“林志穎唱《勝利滋味》代言產品被判侵權”的新聞,還有報道他沒有到庭,讓他不堪其擾。
林志穎通過經紀人葛靜琪作出回應,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當初是唱片制作人把曲子給他,他并不知道版權有問題。而制作人也解釋稱曲子是自己的手下找來的。
葛靜琪說,一審開庭時,林志穎因忙于工作無法出庭,已委托北京的律師全權處理。她對該飲料品牌感到抱歉,畢竟當初是自己這邊推薦廠商使用這首歌曲,她已給該品牌致電道歉。而該品牌的公關助理回應到:“目前只是一審,不算最后結果。”他表示為了維護企業形象會再上訴,至于和林志穎是互相信任,不會怪他。
不過,經過這次是非,林志穎日前接拍全新奶粉廣告時,干脆自己創作廣告歌曲,“這總不會再說我侵權了吧?”據悉,他兒子小小志也會在廣告歌曲中獻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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