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芳芳微博上傳與林峰的狗合影
今年8月芳芳半夜上傳疑似在林峰家造訪的照片。
南方都市報訊 今年3月,無線小生林峰(微博)被香港某周刊爆出其與內地女星潘霜霜的床照后,形象大損。林峰本人也坦承在峰霜事件中受到打擊,并表示接下來將寄情于工作。可是,昨日最新一期的《Face》周刊竟又爆出另一位“峰女郎”———廈門酒吧妹芳芳,指兩人早在峰霜事件前就已經在一起,芳芳更不時踩上男方位于香港帝景園的公寓內過夜,而前女友潘霜霜更向周刊證實“他們曾在我面前了斷過”。對這個傳聞,南方都市報記者昨日嘗試聯系林峰的經理人,但是截至發稿前仍未聯系上。
根據周刊調查所得,名叫芳芳的女子與林峰同是廈門人。在該女子的個人微博上,放有多張疑似林峰居所的相片,相片內雖然全無林峰蹤影只有芳芳一人,但是其中一兩張相片的背景內卻有疑似林峰的獎座,其中可辨認的有林峰于2007年獲得的“勁歌金曲優秀選第三回”以及2009年獲得的“十大中文金曲”獎。另外,該女子也有與林峰的愛狗“咪咪”的合照。
據林峰身邊人透露,林峰跟潘霜霜一起之前已經和芳芳拍拖,后來看中潘霜霜后,就瞞住霜霜繼續和芳芳來往:“兩個女友都不在香港常住,阿峰以為輪流叫她們來家里不會穿幫!”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