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鳳嬌(資料圖)
廣州日報訊 11月10日,曾引起廣泛關注的《非誠勿擾》節目女嘉賓閆鳳嬌“不雅照”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蔡光明因犯組織淫穢表演罪和聚眾淫亂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及驅逐出境。
照片被“暴力威脅”拍攝
2010年,網上流傳一些“不雅照”,照片中的女主角疑似有江蘇衛視《非誠勿擾》節目“最清純女嘉賓”之稱的閆鳳嬌。隨后,閆鳳嬌承認自己就是照片中的女主角,但她同時表示,“不雅照”是在被“暴力威脅”的情況下拍攝的。隨后,閆鳳嬌向上海警方報案。
2011年,該案被告人蔡光明(CHUA NOLI ALCANTARA)因涉嫌犯組織淫穢表演罪被刑事拘留,隨后因涉嫌犯組織淫穢表演罪、聚眾淫亂罪被逮捕。據了解,該案被告人蔡光明性別男,1971年生,為菲律賓國籍。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2月至11月間,蔡光明與三名同伙(三人另案處理)多次組織多名模特拍攝所謂“大尺度”人體攝影,還在上海市部分旅館、酒店等場所組織淫穢表演近40次,拍攝淫穢照片1300余張。同時,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間,蔡光明先后7次在上海部分旅館、酒店客房內組織聚眾淫亂活動。
法院認為,蔡光明組織他人進行淫穢表演,且在上海市賓館、酒店多次聚眾淫亂,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組織淫穢表演罪和聚眾淫亂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蔡光明面試模特時確在現場,在拍攝淫穢照片時表現積極,主動做模特思想工作,且與模特有身體接觸,應該認定系淫穢表演的組織者。
法院一審判決,蔡光明犯組織淫穢表演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及驅逐出境;犯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及驅逐出境,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及驅逐出境。蔡光明的犯罪工具筆記本電腦一臺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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