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死者家屬提出了60余萬元的民事賠償。
庭審最后,孫志凱哭著說:“首先我認罪伏法,我對被害人家屬表示歉意,由于我一時沖動和年輕,給你們造成傷害,請求你們原諒,我盡我最大努力賠償,如果可能的話,我出去以后還要賠償”。
據了解,事發后,孫志凱潛逃,邵魁武于2008年被一中院判處死緩。
昨日,該案未當庭宣判。
追訪
老父舉報潛逃兒子
孫志凱稱,案發后,他逃到保定、營口、深圳等地,因為害怕一直沒有投案,也沒敢和家人聯系。直到2011年12月5日下午,他在深圳家中,被突然找上門的警察控制。
據孫志凱表姐介紹,案發后,孫志凱一直沒有跟家人聯系。其父母年事已高,一直非常思念兒子,經過多方打聽,得知孫志凱躲到了深圳,因為沒有身份信息,只能打黑工、做保安。被控制前,孫志凱在深圳與一起打工認識的女友同居,并生有一子。其父親覺得,兒子與其四處躲藏,不如出來面對法律制裁。于是同意與當地警方合作,提供了孫志凱的行蹤。
另據了解,此前,北京警方也一直在做孫志凱父親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