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日報訊 以往,很多人想在南昌落戶,都會直接選擇買房。然而,記者25日了解到,根據南昌市《關于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城鎮化進程的貫徹意見》,從下月起,在昌買房與在昌落戶不再掛鉤,若想在昌落戶,需滿足兩大條件。
南昌取消“買房落戶”
2012年5月1日起,落戶須滿足:
●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
●有合法穩定住所
現象
各縣區陸續停辦“買房落戶”
紅谷灘作為南昌市委、市政府為適應現代城市發展的需要,拓展城市規模、加速城市化進程的新區,近年來受到了不少外地購房者的青睞。然而,本月不少人都收到南昌市公安部門發出的服務短信:“新的戶政規定:將取消購房市外遷入。若需要辦理因購房遷戶口的轄區群眾請2012年5月1日之前速來紅谷灘派出所辦理。”在這樣的短信發出后,紅谷灘派出所的電話此起彼伏,戶政辦理處也幾乎被人群包圍。一位民警說:“他們或許是紅谷灘最后一批‘買房落戶者’。”
記者采訪后了解到,目前南昌市東湖區、西湖區等縣區已經陸續停止受理“買房落戶”業務,已經受理的將繼續辦理,而由于紅谷灘的特殊需求,新區的此項業務將延長至本月30日。
新政
5月1日起落戶須滿足兩個條件
社保滿3年是對合法職業的認定
據介紹,今年5月1日后,在南昌市城區及開發區有合法穩定職業滿3年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值得注意的是,當中“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年限”其實是對“合法穩定職業滿3年”的認定;而合法穩定住所則包括在房管局登記了的準租房,若未在房管局登記,隨意租住的房子則無法認定。買房辦居住證3年后也可落戶
南昌市公安局戶政處一業務科室負責人表示,下月起,在昌買房雖然不再與落戶掛鉤,但買房后可以辦理居住證,“其性質相當于戶口,享受本地戶口待遇。按照現在的政策,辦理了居住證的外地人,3年后可轉為南昌戶口。”
觀點
租房也能落戶門檻明顯降低
“落戶條件細化了,但這并不表示戶籍政策‘從緊’,而應該是‘放松’。”江西省政府辦公廳有關人士告訴記者,近年來,江西持續加快城鎮化建設,這個過程需要人口的極速擴張,因此戶籍政策將放松,“這一點從南昌戶籍新政中也能看出來。不管是農民工兄弟,還是剛畢業的大學生,‘穩定合法工作’的門檻并不高;而合法穩定住所的門檻更是降低了,因為不再要求買房,租房也行。”
買房者有三類對房市影響有限
目前,房市正處于“以價換量”時期,這項戶籍新政將對南昌房市產生何種影響?對此,江西省社科院經濟所所長麻智輝認為,影響有限。他表示,買房者一般劃分為剛性需求、投機、改善型三類。對投機者而言,他們不需要在南昌落戶,這一新政對他們影響甚微;對于改善型買房者(本身已有住房),此時更多的應該是在觀望,新政的影響也是極小的;而對剛性需求者才會有影響。
猜想
社保須滿3年或引發補交潮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新政當中參加社保須滿3年的條件是目前關注的焦點,因為很多用人單位并未按規定幫員工繳納社保。比如河南人鐘女士,她2008年來昌務工,工作待遇不錯,但單位一直沒有幫她繳納社保。新政一出,她便愁上眉頭。
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社保是可以讓用人單位補交的。而南昌市公安局戶政處有關工作人員也表示,認可社保單位提供的繳納資料。
為此,不少與鐘女士一樣的務工者都打算要求單位給自己補交社保。有關人士認為,新政實施后,可能會引發社保補交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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