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贓款發放現場

法官在核對被害人身份信息

被騙女工在領取失而復得的“血汗錢”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11月2日衡陽訊(深度頻道 鄒平君 通訊員 陳建華)11月2日上午,湖南衡陽縣法院刑事庭庭長肖啟生帶領審判員胡興成、王娟在該院簡陋肅穆的第一審判大廳里宣讀著一組組女性的姓名和領款金額。該縣原“祥云繡莊”的51名下崗被騙的女工齊聚審判庭聆聽著刑事法官的講話和名單公布,等待著法院發放追回被騙的“血汗錢”。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4月10日,郭軍(另案處理)化名馮濤,伙同甘肅的被告人徐奕、王月來到西渡鎮春風路經營“祥云繡莊”,由郭軍自任公司經理,徐奕、王月為業務員,負責發放傳單和接待客戶。“祥云繡莊”不買賣十字繡,而是與客戶簽訂十字繡加工合同,讓客戶賺取手工費。合同約定,客戶在領取十字繡時繳納一定押金,待客戶在約定時間交貨后,押金和手工費一并支付。祥云繡莊經營初期,被告人王月、徐奕按照郭軍的安排提供一些小幅十字繡讓客戶加工,一般收取100-300元不等的押金,然后按照合同支付給客戶手工費,以此取得客戶的信任。第一批繡品完成后,郭軍讓被告人王月、徐奕將收回的繡品全部剪碎,王月、徐奕便懷疑與客戶簽訂回工合同只是騙取客戶押金,郭軍也承認是騙取客戶押金。
2012年5月以來,被告人王月、徐奕在郭軍的安排下開始勸客戶繡大幅的十字繡,以高額手工費和提成為誘餌騙取客戶繳納600-1600元不等的押金,并在合同中注明客戶的最早交貨期為一、兩個月之后。2012年5月初至5月28日,王月、徐奕在郭軍的指示下以這種方式收取肖麗、李海燕等51名受害人的押金共計64200元。
2012年5月28日,衡陽縣勞動局工作人員到“祥云繡莊”檢查,稱其收取客戶押金是違法的,徐奕怕事情敗露,馬上打電話將此事告訴在衡陽市的郭軍。郭軍讓徐奕和王月把店子里面的押金收據和合同全部撕掉之后到衡陽市與他會合。當天晚上,徐奕和王月將店內的合同和押金收據燒掉,然后到衡陽市找到郭軍,三人一起乘坐火車潛逃至甘肅蘭州。51名被害人報案后,公安機關將三犯罪嫌疑人捉拿歸案。
案件起訴移送法院后,該院刑事庭長肖啟生十分重視,情系被騙女工,與主審法官胡興成一道、梳理核對被害人名單,并通過各種途徑,千方百計找尋聯系51名被害人,核實被騙金額,告知其權利義務,同時,為盡快追回被騙的贓款,肖啟生與主審法官先后3次到看守所提審二被告人,宣傳講解積極退贓可以依法從輕處罰的刑事法律政策,敦促其與親屬聯系,二被告人親屬在法官教育幫助下,主動積極到法院退賠了64200元全部贓款。51名被騙的女工拿到失而復得的“血汗錢”后,個個感激不已,臉上露出了贊許和滿意的笑容。
目前,該案的刑事部分正在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