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對尚在保修期內的車輛,保險公司會建議車主到4S店維修。而已過保修期的,車主也可選擇資質較好的綜合性修理廠。其實修車不一定到4S店,有些關鍵部位,如變速箱的損壞,專業維修變速箱的廠家可以維修,有些4S店卻不一定有維修能力。如果僅發生油漆等外觀損傷,更可以找修理廠做,畢竟4S店時間長,不是很方便。
對于陳先生這樣的情況,專家建議他投保時選擇一個“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當然,車損險保費會相應上浮:國產車上浮10%~30%,進口車上浮15%~60%。選擇了該條款后,發生事故時車主就可自行選擇4S店,保險公司不再限制。
誤區四:受損的零件一定要全部更換
李先生新買的愛車,被人追尾后,后側圍受損。保險公司定損對后側圍進行修復,李先生不能接受:為什么不給我整個換新的?敲敲打打修復,我的新車不是變成破車了?
李先生這樣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受損的零件經維修后不影響使用質量的,不建議車主進行更換,畢竟有些受損部位的更換會影響到相鄰部位的質量。比如李先生的情況,如果更換后側圍,需將舊件切割后重新焊接。而焊接過火造成焊接部位易生銹,質量也沒有原廠焊接好,更關鍵的是切割好比人體動手術一樣,將直接影響車輛整體的構造和強度。所以,能通過鈑金修復,就盡量不要更換。
另外,保險理賠也是有原則的。機動車保險條款中提到,因保險事故損壞的被保險機動車,應當盡量修復。如果每個事故,不管受損程度怎么樣,所有的零件都換新的,將導致保險費率不合理提高,那其實是損害了更多人的利益。
誤區五:撞傷人,為免麻煩認全責
杭州女孩百合開車在馬路上掉頭時,一位老太太倒在車前。受圍觀者“反正你有保險,認了全責保險也會賠的”觀點的影響,她稀里糊涂認下全責。結果老太太成了植物人,百合為此付出了100多萬元的代價。
如果撞傷人為免麻煩就認全責,這將埋下重大隱患,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保險公司也不是對事故的所有損失都全賠的,還存在受賠償限額、保額不足、不屬賠償項目及免除條款等因素的影響。像上面這起事故中,百合商業險只投了50萬元,另外的50多萬元,就要她自己承擔。
2、一旦責任認定書出具后,對方可能就翻臉不認人,還會提出很多無理要求,誰讓你是全責呢?這樣會給事故的后續處理增加難度,而那些無理要求,保險公司也是無法賠償的。
誤區六:哪天出險報案,就算在哪一年
林先生8月14日出險報案,保險8月27日到期續保。9月初修好去理賠,被告知要計入下一年度。“為什么我明明是上一個保險年度出的險,要算在下一年度?這意味著我今年開車要格外小心,可有時候意外是很難避免的呀!”
專家認為,要解決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就是出險后盡快去維修并理賠。因為保險公司是根據保險行業協會的平臺來查詢車輛出險次數,而平臺數據是以結案數據來統計的,所以出險后盡量在當期保險期限內理賠,以免影響下一年度保費。
而據記者經驗,遇到這樣的情況,首先自己心里要有譜,盡量催促維修廠、保險公司在當期保險期限內維修理賠完畢。如果實在差幾天,可以拖幾天,等理賠結案以后再續保——當然,這樣做車主也要仔細考慮好:在沒有保險的這幾天內,千萬不要開車上路,哪怕停在停車場,也是要承擔一定風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