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水城縣李某、張某兩人利用假身份證、假駕駛證,流竄黔東地區(qū)對汽車租賃行實施詐騙。在兩個月內(nèi),先后有七家租車行共計7輛、市值51萬余元轎車被騙走。近日,岑鞏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某、張某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被告李某、張某有期徒刑九年十個月、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6萬元。
李某(28歲),張某(27歲)平日游手好閑,為滿足生活開銷,商定以假證件詐騙汽車租賃行。為了防止暴露身份,兩人決定到遠(yuǎn)離水城縣的黔東地區(qū)伺機(jī)作案。2011年7月9日,兩人用姓名為“張軍”的假身份證和假駕駛證到江口縣胡老板經(jīng)營的汽車租賃公司實施詐騙,騙走一輛市值近6萬元的長安牌轎車。次日,兩人竄到石阡縣花都汽車租賃公司用姓名為“丁林”的假身份證和假駕駛證騙走一輛市值近7萬元的北京現(xiàn)代牌轎車。隨后兩人駕駛騙來的兩輛轎車開回水城進(jìn)行低價兜售。初次作案得手后,兩人于2011年7月中旬至8月間,以同樣的手段先后到銅仁市、岑鞏縣等地流竄作案多起。
2011年9月8日,岑鞏縣公安局對李某、張某兩人進(jìn)行網(wǎng)上追逃。同年9月17日,張某在水城縣被當(dāng)?shù)毓矙C(jī)關(guān)抓獲。張某落網(wǎng)一個多月后,李某懾于法律的威嚴(yán),主動到水城縣公安局投案自首。2012年5月17日,岑鞏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作出了上述判決。 (劉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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