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社會是一個高速發展的社會,科技發達,信息流通,人們之間的交流越來越密切,生活也越來越方便,大數據就是這個高科技時代的產物。凱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借助"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大數據篩查、高科技辨析、精確化打擊,對"問題車輛"依法進行攔截檢查,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11月5日,凱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虎莊執法站通過大數據的分析,查處了一輛違法車輛。
據介紹,當天16點左右,接到大數據系統的預警通知,一輛號牌為貴HQ3788銀灰色別克轎車存在違法嫌疑,請求對其進行攔截檢查;16點30分左右,執法站值班交警成功攔截了該嫌疑車輛,并對該車駕駛員及車輛進行檢查。經查詢,該駕駛人陸某駕駛證顯示為吊銷狀態,其駕駛行為屬于無證駕駛,并涉嫌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
隨后,交警將陸某帶到執法站辦公室,現場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依法對陸某駕駛的車輛進行暫扣,對于陸某無證駕駛及涉嫌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違法行為作出相應處罰。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法律解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將被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陸某的違法行為就是通過大數據的分析被發現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就是指,一但"問題車輛"進出市境道口,經系統檢測到這些車輛的信息,通過系統后臺進行預警發布,發布后,讓各卡口的執勤交警第一時間掌握違法車輛的基本信息。通過這一系統,警方以最小的執法成本,實現精確查緝,高效、快速的查處違法車輛,打擊了違法者的氣焰。(陳世波 楊曉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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