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和《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州人發〔2006〕10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2012年臺江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5名(具體招聘單位及職位見《臺江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為做好今年的招考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戶籍或生源系本州的應、往屆中專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在職職工及其他人員(中專學歷報名者僅限2012年3月1日前取得本縣戶籍的人員);2012年3月1日前取得本州戶籍的外省、州(地)大專及以上人員不受戶籍或生源的限制;
2、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戶籍不限;
3、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此4類人員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戶籍不限(其中:“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服務期<截止2012年7月16日>需滿1年及以上);
4、定向招考聘用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四項目人員”的職位,報考人員為截止2012年7月16日仍在臺江縣服務(任職)的,不受戶籍限制;對于曾在臺江服務,2012年7月16日止服務期已滿的“四項目”人員報考定向“四項目”人員職位的,僅限本州籍考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7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6日以后出生);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2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3、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文件規定的體檢合格標準;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擬招聘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9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2007年1月1日以來招考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非本縣)的2012年應屆畢業生;
3、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4、有政治、經濟或其他違法違紀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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