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訊 年近40的胡盛半夜尾隨單身女子陳曉玲“割喉”。他稱自己十幾歲時被女人騙過,所以憎恨女人,雖承認自己的犯罪行徑,但庭審過程自始至終,胡盛都堅稱自己患有精神病,作案時是無意識的。昨日上午,棲霞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陳曉玲回憶起去年7月份的那個晚上,時隔近一年,她的心情仍然無法平復。陳曉玲的脖子上還有兩道很深的刀口,說話聲音不能太大。經鑒定,陳曉玲的身上的傷情已構成了重傷。事發那晚,陳曉玲和一個朋友在鼓樓新街口附近聚會逛街。直到凌晨,朋友才開車將其送到東井村的巷子口,這里離她家很近。
走到家門前,陳曉玲低頭翻找包內鑰匙,聽到腳步聲走近,陳曉玲轉頭瞄了一眼看見一個陌生男子走了過來。“當時我也沒在意。”陳曉玲說,但當她再次低頭掏鑰匙時,她感到脖子上一涼,“啊”陳曉玲大叫出聲,手一摸,熱血順著脖頸汩汩流出,該男子居然拿刀往她的脖子上割了兩刀。陳曉玲剛反應過來,對方竟又朝其腹部捅了兩刀。一切都來得毫無征兆,該男子迅速消失在夜幕之中。“快來救救我。”當時,陳曉玲立刻撥打了朋友的電話求救,并撥打了報警電話。雖然當時鮮血染滿了衣服,陳曉玲還是憑著毅力自己步行至了附近的邁皋橋醫院救治。由于傷勢過重,陳曉玲隨后被轉至中大醫院進行搶救。所幸陳曉玲的生命被搶救了回來。
昨日上午,這個夜幕中的“割喉”元兇胡盛站在庭上說話始終含糊不清,語焉不詳。“我對受害者造成的損害我道歉,都是我不好,可當時我不是故意的。”胡盛所說的話,必須要其辯護律師幫忙“翻譯”才能聽懂。胡盛稱,他的兄弟姐妹都有精神病史,他自己也患有精神病,頭腦不好,事發時完全沒有意識的。
胡盛自稱患有精神病,犯下的卻不止一起案子。就在6天之后,他在凌晨時分闖入一戶人家,家中只有一個懷孕的女子和一個兒童,胡盛搶走了一部手機。而在去年夏天,胡盛在一處巷子里用毛巾勒住一名年輕女子的脖子,將其摁倒在地,對該名女子拳打腳踢,還摸了對方胸部。同一個月內,他在邁皋橋附近也故意和一名女子起摩擦,并趁機摸了對方胸部。為何總是找女子下手,胡盛在接受精神病鑒定時,告訴醫生說,他14歲時被一個20歲的女子騙過,故而對女人心懷恨意。雖然心懷恨意,但是胡盛擁有一個健全的家庭,和妻子育有兩個兒子。
案發后,經過前后兩次司法鑒定,胡盛都被認定作案時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棲霞檢方最終以故意傷害罪、搶劫罪對胡盛提起了公訴。昨日庭審中,陳曉玲提出了索賠17萬余元的民事損失賠償。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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