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撕爛后拼湊完整的詢問筆錄
□記者 郭致遠 文 閆化莊 圖
光天化日之下,一名4歲半男童拾玩具時葬身車輪下,到底誰是肇事司機?昨天,記者趕至滎陽追訪此事,滎陽交警給出的說法是,經檢測,韓氏父子血液酒精含量為零。而飯店服務員則稱,韓氏父子均有飲酒。辦案過程中辦案民警對男童母親做筆錄后將其撕毀,滎陽市公安局局長承認此系執法瑕疵。
受害人親屬: 辦案民警把筆錄撕成64片
“你瞅瞅,這就是民警撕毀的筆錄。”昨天上午11時30分許,在滎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門前,遇難男童童童(化名)的三姥爺從塑料袋里掏出一沓紙片。上面的字由電腦打印,分別摁有紅色手印。經清點,這份4頁的4A紙詢問筆錄,一共撕成64片。這就是童童母親事發當日下午到事故中隊做的筆錄,經拼湊比照,童童母親的筆錄供述,與記者前日事發現場采訪時她講述的信息基本一致。筆錄末尾,有童童母親的簽字。“以上備(應為筆,記者注)錄我看過,記得(應為的,記者注)和我說的一樣。”筆錄的核心部位,均摁有手印。
“這份筆錄,是事發當天下午6點多鐘做的。”童童的三姥爺說,詢問民警稍后告訴童童母親,她接受詢問的時候,精神產生錯覺,需要重新做。說完,就把這份摁有手印、簽了字的筆錄,撕掉扔進垃圾箱。他聞訊后沖進民警辦公室把它們撿走,留作證據。“我們很不解,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筆錄,民警為啥把它撕掉?!”
在滎陽市人民醫院內科住院部,童童的母親因悲傷過度躺倒在病床上,為防止她出閃失,親友們守護在身旁。她向記者講述,事發當天她和丈夫均到交警隊做了筆錄。自己第一次做的筆錄被撕掉,第二次,民警在詢問過程中稱肇事司機是名中年男子,“我拒絕簽字、摁手印。僵持到當晚9點多鐘,民警給我做了第三次筆錄,又回歸到第一次筆錄的內容”。
她說,事發后,她用手機拍攝了司機的照片,“是個很年輕的小伙子”。
酒店服務員: 韓氏父子均有飲酒
昨天下午3時許,記者再次返回事發現場木棉花酒店看到,門前小廣場已經清掃干凈。在二樓吧臺,一名女服務員及吧臺女負責人稱,前日來酒店消費的韓先生,在212房間消費。這是家庭宴席,食客3男7女,幾人喝了一瓶白酒,3名男客人和部分女客人不同程度飲用。韓先生訂臺時自稱供職于某客車公司,持VIP卡消費,打折后消費500元。
采訪中,記者調出童童母親拍攝的照片,那名女服務員當即指出,畫面中的年輕小伙兒,也喝了一些酒。她還透露,3名男性客人中,有一名戴眼鏡的中年男子;其余兩名男性,歲數不是太大,“20歲左右的樣子”。
滎陽警方事發時曾表示,戴眼鏡者姓韓,他與受害者親屬指認的男子,系父子關系。
木棉花酒店的這兩位受訪員工稱,事故發生后,交警到現場詢問了一樓保安,并沒有向她們詢問肇事者午宴消費情況。
警方: 韓氏父子酒精測試為零
昨天上午11點多鐘,在滎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記者試圖向辦案民警了解調查情況,但事發當日處警副大隊長馬繼昌的手機一直無人接聽,滎陽市公安局分管交警隊的領導,亦不愿接受采訪。
臨近中午12點鐘,記者輾轉聯系到交警大隊辦公室的蘇主任,他做出解釋稱,經酒精測試,韓氏父子血液酒精含量為零。蘇主任進一步透露,從目前調查的情況看,事發時駕車者為戴眼鏡的中年男子,而不是他的孩子。
昨晚7時20分,滎陽市公安局局長夏日紅回應稱,經過交警隊辦案民警走訪附近群眾、事發酒店保安等,已經確認肇事司機是韓某,并非其讀高中的兒子。韓的兒子沒有駕駛證。
有酒店服務人員稱兩人均不同程度飲酒,作為重要旁證,辦案民警為何不詢問調查呢?夏日紅解釋稱:“目前,已經安排民警進行調查。”
夏日紅表示,肇事司機對此事負全責,作為警方,他們不會偏袒肇事者。
律師: 民警撕毀筆錄不符合法律程序
夏日紅說,辦案民警給受害者母親做筆錄時,將其首份筆錄撕毀,系執法瑕疵,是錯誤的。對此,他們將依法依紀,進行嚴肅處理。昨天下午,他們已經邀請鄭州市交警支隊專家、檢察部門人員,介入調查此事。
針對此事,大滄海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主任唐軍律師稱,辦案民警作為執法者,如果對當事人詢問的筆錄,懷疑與事實有較大出入,應當將筆錄保留,待間隔一段時間,再進行詢問印證。民警撕毀筆錄的行為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
“悲劇已經發生,我們不希望一味指責哪一方的過錯,只希望還原事件真相,給我們受傷的心,一個小小的寬慰。”童童母親哭泣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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