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蔡先生發了一條微博。微博中,他說在光谷書城門口見一位媽媽要孩子跪在地上自扇耳光,孩子邊哭邊扇。其間,這位媽媽也扇了孩子。對此行為,該網友質疑:“有這樣當媽的嗎,有這樣教育孩子的嗎?”
兒子因做錯了事,媽媽便選擇了一個“獨具一格”的懲戒方式:讓兒子跪在大街上自扇耳光。許多與這位媽媽有同樣經歷的家長,也許會對這種懲戒方式大加贊賞,認為這樣既懲罰了孩子的不良行為,又喚醒了孩子的羞恥心,可謂是一舉兩得。殊不知,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讓孩子自虐,已超越了法律的界線,與《未成年人保護法》相悖。
特別是罰兒子跪在大街上自扇耳光,這種方式對孩子是一種極大的侮辱,是對其人格尊嚴的極不尊重,將會造成其強烈的逆反心理,使其身心健康受損。未成年人在成長過程中,模仿性強,可塑性也比較強,更容易釀成不良的習慣。這時候,家長要采取循循誘導、寓教于樂的教育方式。如果采取反鎖、罰跪等“激進”的管教辦法,不但達不到讓孩子改掉惡習的目的,反而對孩子未來的身心、人格、情緒發展造成極其不利的影響,甚至會釀成 “逼子跳樓”的人間悲劇。
當父母的“狼性”掙脫親情的束縛,當教育開始蔑視未成年人的人格和權利時,敬畏法律,維護未成年人的基本權益,顯得尤為迫切。要知道,暴力教育造就不了有用之才。相反,在家庭冷暴力中長大的孩子,難免會存在懦弱、膽怯、甚至自閉等心理缺陷,勢必會影響其今后的人生。可見,家長反鎖、罰跪孩子等,是法制觀念缺失的一種表現,更是一種違法行為,有關部門應予以堅決制止和懲戒。同時,也給人們一個警示:父母教育子女應摒棄“狼性”,用家庭冷暴力的方式教育子女,是一種違法的“危險動作”,敬請各位家長不要盲目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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