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獲悉,南方工業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王廷偉因不服一審認定其貪污罪,已上訴到北京市高院。據介紹,此案經多名法學專家論證,共同認為王廷偉套取700萬公款給領導報銷、給公司員工發獎金的行為不構成貪污罪。
市一中院經審理認定,王廷偉除了上述行為構成貪污罪外,還存在私分國有資產128萬以及國有公司人員失職導致公司損失1.2億等行為,一審判處其無期徒刑。
現年40歲的王廷偉博士學歷,曾任南方工業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該公司隸屬于大型央企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注冊資產10億元。
據檢方指控,王廷偉涉嫌貪污、私分國有資產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3宗罪。2006年7月至2007年12月,王廷偉擔任該公司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與北京東方正興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朗波咨詢(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通聯恒業企業顧問有限公司、北京德盛慧美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簽訂虛假協議的方式,以咨詢費的名義將公款共計700萬元據為己有。
此外,王廷偉還涉嫌私分國有資產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兩宗罪名。起訴書顯示,2006年底,王廷偉任職期間擅自以發放“特殊獎金”的名義,通過簽訂虛假合同的方式,將公款128萬元私分給該公司副總經理任宇光、蔣曉勇、總會計師張錦輝等三人。2006年12月至2008年12月,王廷偉擔任南方工業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期間,在該公司投資中國人壽、中國平安A股戰略配售以及天房發展股票定向增發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造成該公司共計損失1.2億余元。
今年4月,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王廷偉犯貪污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犯私分國有資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專家會商不構成貪污
王廷偉上訴稱,自己將資金轉出時,要么有董事長簽字,要么對錢款已經進行說明并得到領導批準,不是貪污和私分國有資產。
王大飛律師也指出,王廷偉通過與幾家中介公司簽訂咨詢協議的方式,從公司轉出700萬元。這些錢一部分用于集團領導的票據報銷,一部分用于當年的獎勵,剩余465萬元在中介公司賬上。
隨后,王大飛將王廷偉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提交給了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研究院疑難刑事問題研究咨詢專家委員會,委托高銘暄、趙秉志、儲槐植、張泗漢、盧建平5位教授對該案進行專家論證。
專家們認為,王廷偉為了發放公司獎勵、為領導報銷而以支付咨詢費的名義從公司套取700萬元是違反財經紀律的私設小金庫行為,主觀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目的,客觀上沒有實施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不構成貪污罪。
王廷偉為了獎勵為公司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而依據公司《議案》發放獎金的行為,雖然在程序上不符合公司規定,但是不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京華時報)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