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近一年的百度訴360安全衛士惡意標注搜索結果一案已于近日終審落錘。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終審判決中稱,奇虎公司干擾他人互聯網產品或服務的正常運行,并非出于保護公共利益的目的,也不產生保護公共利益的效果,因此維持一審原判,賠償百度40萬元,終審判決生效,360不得再上訴。對該案的判決結果,國內知名知識產權律師游云庭表示,該案的判決結果說明,法網恢恢,企圖如360企業一樣依靠“擦邊球”等手法來鉆法律空子者,最終難逃制裁。
據了解,此案緣起于2012年初,當時360為了替其360瀏覽器產品獲取安裝量,在360安全衛士的新版中植入了對其他瀏覽器和百度搜索結果頁的修改功能,用戶一旦使用非360瀏覽器訪問百度搜索,360安全衛士就會強行在百度的搜索結果頁面的某些搜索結果條目后顯示紅色感嘆號圖標,并提醒用戶“存在欺詐廣告的網站”、“當前頁面含有大量未經證實的廣告信息,虛假廣告可能給您造成財產損失,請您謹慎訪問”等,借此引導用戶安裝360瀏覽器。此外,用戶運行360瀏覽器使用百度搜索引擎進行搜索時,會自動彈出10個熱搜詞的下拉菜單,將用戶對百度的搜索結果強行攔截并跳轉至360搜索等多個360自己經營的欄目中,從而提升360搜索等多個360自營產品的市場份額。
除此之外,360還曾因為利用360安全衛士壟斷地位操縱用戶電腦、對競爭對手實施不正當競爭的行為被大批網友和其他互聯網企業揭露,但由于國內互聯網行業對于這類違反市場公平競爭原則的惡劣行為并無嚴格法律法規限制,因此導致360這樣的企業雖然遭遇“十四場敗訴”,被判道歉和相對較低的賠償卻絲毫不能令其收斂其惡意行為。
游云庭律師表示,根據社會科學規律,法律的發展總是落后于社會的發展。近年來,由于互聯網行業發展的突飛猛進,互聯網企業間的競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對現行法律規則的適用提出了挑戰。部分企業認為有機可乘,頻繁依靠“鉆法律空子“對競爭對手惡意、多次重復實施不正當競爭,攪亂行業秩序。
2012年底,百度就此事將360告上法庭。今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360不正當競爭行為成立,賠償百度經濟損失及相關支出費用共計45萬元,并在其網站首頁連續15天刊載道歉聲明。360方面隨即提起上訴。在二審庭辯中百度方面表示,360對百度搜索結果的標注是超過必要限度的違法行為,濫用了安全軟件所謂的“最小特權”,最終法庭支持百度訴求,維持一審判決,判定360敗訴。
對于該案結果,游云庭律師分析認為,雖然此前缺少相關的法律法規,但社會科學規律決定了法律不會落后實際情況太久。此次法院的判決結果實際就是法院總結互聯網企業競爭規律,從司法層面對部分無法無天的互聯網企業持續進行的不正當競爭進行規制的一次突破,這也證明司法機關已經開始從司法層面嚴格打擊互聯網領域手段不斷翻新的不正當侵權行為,鉆法律空子的擦邊球式不正當競爭者此后將面臨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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