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im向記者介紹宣判內容。新華社發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離婚案在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李陽構成家庭暴力,并且發出了北京市第一張人身保護禁令。李陽曾試圖打造的“瘋狂英語家庭”在中國傳統節日小年以如此冷酷的方式分離,不禁讓人惋惜,而家庭暴力再一次被印證為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家庭分崩離析的第一殺手。
一審宣判,李陽以出差為由沒有到庭,李金親自出庭,當聽到法庭準許離婚后,李金摘掉了結婚戒指,并流下了眼淚。
距離2011年8月30日,李陽在北京的家中對李金實施毆打,已經過去近一年半的時間,這期間,李金報過警,李陽寫過“保證不使用暴力”的調解備忘錄,保證“到北京紅楓婦女心理咨詢服務中心看心理醫生”,公開在微博上道過歉,也曾在媒體上公開承認家暴的存在。
李陽:我就沖過去了,把她按到地下,按到地下就把頭撞到地下,撞了好多下,我當時狀態肯定是半清醒半失控狀態,當然我就說,這件事如果是在國外應該算違法事件了。
此后夫妻關系并未好轉,反而因家暴的因素日益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李金將李陽的公開承認家暴作為證據向法庭提交,而李陽卻把對李金的毆打重新定義為“大的沖突”。
李陽:家庭暴露真正的理解實際是持續對女方進行言語和肉體上的暴力,但是我們是2006年有過一次大的沖突,今年有一次大的沖突,我覺得我不認為這是家庭暴力。
法院的一審判決否認了李陽的這種觀點。
審判長劉黎:《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一條規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傷害后果的行為。根據已查明的事實,李陽于2011年8月對李金實施了毆打行為,造成李金頭部、腿部多處受傷,致使李金的身體和精神受到傷害,并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李陽的行為符合家庭暴力的構成要件,屬于家庭暴力行為。
除此之外,李金還主張李陽每年回家的時間只有20天,無異于精神暴力。法院支持了李金作為無過錯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5萬元的主張。這是李金最看中的判決內容,在一審宣判后她再次通過媒體呼吁“別打老婆”,同時希望她的故事能推動反家暴法律的完善。
李金:別打老婆!我有美國護照,我可以離開中國,還有1000多女性發給我她們的故事,她們的丈夫毆打她,跑到派出所,告訴她們,沒有辦法,你們都好,可以回家了。現在我的目的很清楚,我的故事不是最重要的,中國真需要好一點的(反)家暴法律。
法院判決準許雙方離婚。對于雙方曾經爭奪的三個女兒的撫養權,法院一審判決均由李金撫養;李陽按照每人每年10萬元的標準按年支付三個女兒的撫養費。李金說,只要李陽愿意,隨時都可以看孩子,離婚相比家暴來說,對孩子的傷害小的多。
李金:父母的關系很差,有暴力,天天吵架,這個特別傷害孩子。孩子要看爸爸,我一定同意,我可以安排送她們的。
經過法院多次工作,對雙方爭議比較大的財產分割作出了協議處理,李陽名下現有10套房產,全在廣州、5家公司股權及23個商標均歸李陽所有,剩余房屋貸款由李陽償還,李陽為此給付李金上述財產的折價款1200萬元。
鑒于訴訟期間,李陽多次短信威脅李金,宣判的同時,根據李金的申請,法院依據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向李陽發出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禁止李陽毆打、威脅李金。這也是北京市首例行為保全。
審判長劉黎:如果被申請人能夠嚴格遵守,實際上沒有增加任何實質性負擔,但如果不遵守的情況下,就構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裁定,視情節輕重可以給予罰款、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案件宣判前,北京朝陽法院門口一位身穿白色婚紗的短發女子引起了路人的圍觀,她手持兩塊標語牌,分別寫著“家暴零容忍,施暴須制裁”“鄙視你,施暴者李陽”,潔白婚紗上點點代表血跡的紅色在雪地里尤為醒目。李金的代理律師戚連峰對此表示:
戚連峰:這個結果應該會鼓勵所有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