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50輛車經過案發地,誰是禍首?
警方調查判定女子被撞后,遭多輛車碾軋
“5.17”專案組研判:此案面臨三大難題。一是該案報案時間為5時24分,實際案發時間不明;二是如何確定肇事車,通港路凌晨時段車流量大,大多為過境車,且女子被撞后又遭多次碾軋,現場凌亂,未遺留肇事車散落物;三是案發時正下大雨,道路沿線監控錄像清晰度差。
通過對案發周邊監控的分析,警方勾勒出死者徐某案發前的活動軌跡:她最后出現在監控畫面的時間是5月17日3時51分,而監控點是在案發地前面106米,由此確定了大致的案發時間。這意味著,在報警前1個多小時,徐某已被碾軋身亡。
確定了大致的案發時間,專案組民警排查了案發前后一段時間內經過的車輛,漸漸梳理出一些線索。一輛牌號為滬B25458的貨車駕駛員反映,案發前看見受害人徐某在道路上行走,根據該車在監控中出現的時間,專案組進一步確定,案發時間為凌晨3時53分左右。據統計,在那個時間點后通過案發路段的有50多輛車。
3 首個肇事者被擒,他干了什么?
當晚他冒雨下車查看露了馬腳被監控拍下
案發第二天,一輛車號為蘇E號牌轎車駕駛員糜某投案自首,交待了碾軋受害人的事實;案發第六天,民警發現一輛皖S號牌的重型貨車車廂底部有大量血跡,駕駛員耿某承認碾軋受害人并逃逸。但這兩人都不是第一個撞擊碾軋者。
誰是第一個撞倒徐某并逃逸的機動車?這個人才是偵破的重點目標。
5月23日,專案組在案發附近的通港路天字南路路口的監控中獲得重大發現:案發當天一輛裝載木材的貨車駕駛員曾下車查看車輛,這一舉動在下大雨的凌晨很不尋常。專案組找到了這輛號牌為皖K02003的重型貨車。民警通過查詢車輛行駛軌跡,發現該車保險杠有明顯的撞擊痕跡,司機周某正在太倉落腳。第二天,專案組趕往太倉,晚上在常熟市東張卡口成功將嫌疑車輛及駕駛人周某一起截獲。
經訊問,周某如實交待了5月17日凌晨,駕車撞倒徐某后逃逸的全部經過。目前,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拘。至此,該案主要嫌疑人均已到案,常熟警方認為該案告破。
4 又一個難解疑問:誰是奪命者?
可以確定的是,“首犯”當負主責難逃刑罰
常熟警方有關人士表示,因案發時正下大雨,現場被雨水沖刷,加上過往車輛對現場破壞嚴重,受害女子徐某究竟是怎么死的?是被撞后立即死亡還是后來又遭其他車輛碾軋而死?究竟遭到多少車輛碾軋?這些問號現在都難以解開。這也讓后續的責任認定成了難題。
不過,南京衡鼎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勇認為,該案中,重型貨車司機周某第一個撞倒徐某的,事后沒有積極搶救或報警,而是選擇逃逸,致使徐某被后來的車輛碾軋,對徐某的死亡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因而周某肯定要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作為糜某、耿某等后來的肇事者,雖然不是第一個撞倒徐某的,但在周某之后撞擊、碾軋了徐某,不能排除與徐某的最終死亡后果沒有關系,因而在是否要負刑事責任上,同樣不能完全排除,而可以肯定的是,他們倆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最終責任如何界定,要根據警方調查結果以及尸檢結果等綜合認定。
目前,該案有關責任認定等事項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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