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缺頁醫院無合理解釋被判賠償2.3萬元
作者:發表于:2013-10-29 16:38:58『 來源:法制日報 』
原標題:病歷缺頁醫院無合理解釋被判賠償2.3萬元
10月28日 產婦因子宮被切除引發糾紛,家屬要求醫院封存病歷,但開庭質證時卻少了一頁,并存在涂改刮擦痕跡。今天(10月28日),江西省新干縣人民法院審理了該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審判決被告新干縣某醫院賠償原告張某醫療費等各項損失2.3萬元。
2013年5月4日,張某到新干縣某醫院行剖腹產手術產下一足月男嬰,術中因出血過多危及生命,在征得家屬同意后,對張某行次全子宮切除手術。張某出院后,認為醫院在診療過程中有嚴重過錯,要求醫院封存病歷,并將其訴至法院。然而在庭審質證時,當場拆封的病歷卻少了第二頁,病歷中還存在少量涂改、刮擦痕跡。被告對此作不出合理解釋。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在對原告進行剖腹產及次全子宮切除術的診療過程中,經吉安市醫學會鑒定符合臨床規范,無明顯過錯,應認定不屬于事故。但被告在保管原告的病歷中缺失一頁且有少量涂改痕跡,應認定被告在原告整個診療過程中需承擔部分責任,酌定為20%。另考慮到原告為此事在身心均受到重大創傷,判定被告承擔原告精神損失費10000元。據此,該院作出上述一審判決。(郭宏鵬 黃輝 徐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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