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貴陽市南明區沙沖路的王女士昨日致電本報稱,昨日她去某理發店理發,要價比以前多了20元。理發店工作人員回應稱,因為是“過年期間”,服務行業都在漲價,記者發現,粉面、家政、洗車價格同樣在“過節”。貴陽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元宵節將至,市民應警惕價格陷阱,堅決制止私自漲價行為。(2月23日《貴陽晚報》)
理個發多花幾塊錢,喝碗米粉多花幾塊錢,洗個車多花幾塊錢,這事本來也算不上多大,可其背后的問題卻值得去深究。導致這些“過節心理”存在的問題更值得深究。
逢節必漲,比央視春晚還固執,不論你喜不喜歡、愿不愿意,都會如期而至。然而,過節物品紛紛漲價的現實卻擾亂了人們過節的好心情。過節就意味著漲價,對于各行各業來說,早已經成了約定俗成的項目,好像離開了漲價“節將不節”。但,節日物品漲價的的確確是一種詬病,它擾亂了人們的正常生活秩序,擾亂了市場定價機制。就是這樣的詬病,在有些人的眼里卻變成了再平常不過的事情。對于這樣的現象,絕不會有任何市場監管部門去較真的。而在國外很多地方是不存在這樣情況的,任何假期的物價上漲都會被視為違法。那么節日漲價有法可依嗎?筆者遍查我國相關價格法也沒有發現這一條,只看到“必須經物價部門批準才能漲價”的規定。那么在節日漲價的項目中,有哪一項是經過批準的呢?沒有一個。也就是說雖然是約定俗成,但卻是不折不扣的違法行為。
現在,我們姑且把這種約定俗成的“節日漲價”視作合理合法的事情。但是,長假都已然結束了的時候,上漲的價格還沒有隨著假期的結束而結束,就實實在在的是“違法”行為了。而對于這樣事牽民生的問題,卻能拖起長長的尾巴沒人過問,是極不正常的。我們有著眾多的市場監管部門,眾多的監管部門緣何沒有發揮作用,這就是一些部門人員的“過節心理”在作怪。貼出“今日不辦公”告示的單位,說出“大概十六后上班”話語的鎮長,把假期延長幾天的局長等等都是“過節心理”的“杰出代表”。
過節的心理害了不少人,前幾天被《法制日報》記者曝光的“延長假期的局長”被免職的新聞還在熱炒之,這過節的尾巴仍舊在某些人的心里拖得長長的,這長長的尾巴里有著不少拖拉的工作作風。
是到了給“仍在過節的收費”找點“過結”的時候了!(郭元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