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已古稀的獨居老翁,利用鄰家幼女的天真和無知,小恩小惠便將之控制,長期對其實施猥褻,在其年歲漸長后將其強奸。近日,清遠市清新區法院判定,這名為老不尊的老色狼謝某因犯強奸罪和猥褻兒童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經查明,謝某是一名獨居老人,已經年逾七十,雖說“人生七十古來稀”,但其仍是色心不死,時有齷齪的念頭。當鄰家年僅八歲的小玲過來串門時,老邁的謝某居然對小玲(化名)打起了主意。自2006年起,謝某多次利用小玲的年幼無知,用零食或小額金錢等小恩小惠的手段引誘小玲到其住所玩耍,然后脫光其衣服用手對其進行猥褻,以滿足獸欲。
到了2011年,看著小玲逐漸發育的身體,謝某不滿足于單純的猥褻了。當年11月的某天,謝某將小玲帶至家中,在許以小利并加以言語威迫后,在明知其未滿十四周歲的情況下,將其強奸。此后,謝某把小玲當成自己的玩偶,多次將小玲非法拘禁在家中并實施奸淫。
2012年8月的某天,謝某再次將小玲誘騙至家中,將其非法禁錮,不準其回家,到了半夜,謝某不顧小玲的苦苦哀求,再次將其強奸。次日上午,小玲乘謝某不備匆忙逃回家中,將情況告知了家人,家人在震驚之余,急忙向警方報案。謝某落網后,其長期以來猥褻、強奸小玲的惡行才被揭發。
此前庭審時,謝某承認自己在明知小玲不滿14周歲的情況下仍對其實施猥褻和奸淫的行為,但堅稱自己和小玲是情侶關系,小玲對此是自愿的。
法院經審理認為,謝某漠視國家法律,采取利誘手段,多次猥褻兒童,并多次與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分別構成了猥褻兒童罪和強奸罪,均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作出上述判決。(新快報)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