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上月28號,北京市啟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目標是違建零增長,還計劃在3個月內,重點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違建,已排查出140萬平方米。截止今天,該項行動已經進行了整整一個月。
一面是大張旗鼓地拆違建,另一方面,記者也發現,有些疑似違法的建筑存在了很多年,居民也投訴、舉報了很多年,卻遲遲得不到解決。這是怎么回事呢?
住宅樓頂被加蓋成黑旅館 居民擔心成安全隱患
老楊是北京市紫東苑小區的一名業主。他所在的小區位置好,就建在東三環旁邊,共有三棟小高層,都在二十層以上,2001年起相繼建成。原本住的舒舒坦坦的老楊從2005年開始有了心病。他眼看著小區三棟樓樓頂的逃生平臺陸續出現大大小小的臨時建筑,有些是活動板房,有些是陽光房,它們都以低廉的價格對外出租。
最為夸張的是,在一號樓樓頂一千多平米的面積被加蓋了兩層,裝修成了旅館,上百人入住。老楊和周圍的鄰居為此憂心忡忡。
居民1:拿鋼鐵建起來的,我這個樓負重都成了問題。
居民2:逃生平臺被占了,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
除了消防和承重,據紫東苑小區業委會秘書林剛介紹,板房出現了,避雷針也不見了。上百人每日進進出出,居民們紛紛抱怨太吵,還有人反映暖氣不熱,通風變差。
為了了解情況,記者借口找房子,進入旅館查看。旅館被隔成了很多間,隨處可見支起的床鋪。住在里面的住戶告訴記者,一間房最多住九人。
記者:是按人算,還是按床位算?
旅館住戶:按床鋪租。
記者:一個床鋪多少錢一個月?
旅館住戶:不一樣,有二人間、六人間、九人間。二人間一月800元吧。
旅店老板的態度也很奇怪,租房前先問介紹人是誰。見記者回答不出,便改口說,這是單位宿舍,不對外出租。
居民投訴無果 北京朝陽四部門互推責任
這些后來的建筑到底是誰建的呢?因為開發商注銷了公司,小區又換了物業,所以業主們沒有調查清楚。但樓頂上加建旅館,老楊他們認為這是違法建筑,也先后向城管大隊、街道辦事處、消防等部門反映過情況,但至今沒有結果。
反映了這么多年,老楊他們心中有一個疑問:違法建筑到底是哪個政府部門來認定?又是哪個部門來拆除
記者也以紫東苑小區業主的身份先到朝陽區潘家園街道辦事處詢問,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違法建筑由街道辦城建科認定。
街道:違法建筑認定是在城建科,拆除是在城管隊,我只能告訴你這個。
隨后,記者又上樓,找到了城建科的辦公室,城建科的兩位工作人員給出的答案卻完全不一樣。
城建科:那個建委負責的,我們得向其上報。他來確定屬不屬于拆改承重墻,屬不屬于私建違建……
記者:那確定完之后呢?
城建科:我們就不管了,如果確定了,那就是城管隊去管了。
按照城建科的說法,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城管大隊兩家單位可以完成違法建筑的認定和拆除。可記者找到建委的工作人員時,他們又給記者潑了冷水。
建委:樓頂上的事兒我們不管。我們就是一樓二樓,你把承重結構打了,開商業什么的,我們才要去管管。
這位工作人員給記者指了一條道,找北京市規劃委員會,應該是“規委認定,城管拆除”。記者電話詢問朝陽區規劃委員會,規委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只是城管執法程序的一部分,違法建筑查處主體是城管。
規劃委員會:這屬于私搭亂建,這種情況,查處主體應該是城管。他們執法過程中需要我們出具認定函。這是城管執法的一個環節。幾年來,都是他們來找我們的。
記者:那我們居民可以邀請你們來認定一下嗎?
規劃委員會:不可以。這是部門之間的。
最后,記者來到城管大隊,城管工作人員坦言,執法人員曾多次調查紫東苑小區樓頂的旅館,可無奈的是,他們證明不了這是違法建筑、違法建了多少平米等問題,只有規劃委員會才能認定。
城管:這個規劃是怎么來做的,北京市規委來認定,來給我發函,我們才能確認,這是違法建設,再按照有關城管調查程序進行調查處理,然后上報朝陽市人民政府,由朝陽市政府批準,或者強拆,或者說法院來判定。
違建認定拆除步伐蹣跚 居民舉報后只剩等待
問了一圈,記者還是沒有得到一個確切的答案。其實,這種情況并不是特例,在規劃委員會網站上,近十分之一的違建舉報信都描寫了與記者類似的困惑:投訴無門。
根據2011年4月1日起實行的《北京市禁止違法建筑的若干規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對違法建筑有具體的分工。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處“有許可證、但沒有按照許可證內容施工的”建設工程,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則負責查處無證建筑。
那有證無證搞不清楚,我們應該向誰舉報?誰來負責呢?根據上述規定,首先接到舉報的行政機構為首查責任機關,不屬于其管轄的,應在2個工作日之內將案件材料送到負有查處職責的機關。也就是說,居民無論向誰舉報。對方都應該負責到底。但事實卻是,投訴舉報的結果只有等待。
街道辦城建科:這我給你問問,很快的。
規劃:大概需要一周。
街道辦:15天內給答復。
城管:這你問我,我也不知道。
一個違建,四年等待,依舊無果。不得不說的是,違建不拆,安全隱患就消除不了。兩年前,大興區舊宮鎮違建著火,奪去了18人的生命;去年,朝陽區十八里店違建樓房坍塌,造成4死6傷。血的教訓還在眼前,違建認定和拆除的步伐卻仍蹣跚,今后怎么做?值得認真思量。(記者 欒紅 實習記者 劉彬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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