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關瓶裝水的問題炒得沸沸揚揚,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飲用天然礦泉水標準》、《瓶裝飲用天然水標準》等等,各種標準夾雜著天然水、礦泉水、純凈水等,將消費者帶入云山霧罩之中。
在這次瓶裝水“標準門”事件中,關于各種瓶裝水標準之間到底是怎么回事,正如一位業內人士所說是一言難盡,非常復雜。但綜觀媒體調查報道后,還是可以理清一些脈絡:1、中國包裝飲用水標準涉及國家、地方和企業標準;2、國家標準在所有標準中的效力等級最高;3、沒有國家標準的時候,可以根據需要制定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但不能與國家標準相沖突;4、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的企業標準;5、瓶裝飲用水國家標準的制定存在多個部門、多口管理現象,其中甚至包括企業參與。
順著這一脈絡,就能搞清楚一些基本事實。所謂“標準門”實際反映出的是中國標準制定背后混亂的生態問題,國家標準與國家標準出臺程序的不完善,導致企業有機可乘,甚至標準制定被企業綁架。
以“農夫山泉礦泉水標準不如自來水”為例,已有的四種國標并不包括“山泉水”。所以農夫山泉就采用了當地制定的地方標準。又因為國家自來水標準制定得比農夫山泉依照的地方標準要晚,而浙江當地又沒有及時廢止地方標準,所以導致了地方標準低于國家標準。
不要小看這些標準之間的差異,中間往往隱藏著巨大的商業利益,很可能一字之差對企業就意味著巨額利潤的增加和風險責任的減低。比如,國家已有《飲用天然礦泉水》的國標,但很多企業卻偏偏不加以引用,而是敦促地方出臺所謂“山泉水”之類地方標準。因為用了“天然礦泉水”就要有采礦資質的審批,此外還要對開采地的水源進行春夏秋冬4次檢測。這都是成本和生產門檻。而這些地方標準的制定大多都有企業的參與。
普通的消費者很難看懂各種復雜的標準,他們大多數時候甚至并不在意這些標準,這使得各地方和企業得以聯手通過一些似是而非的標準,以增加企業利潤和當地的稅收,這似乎是個雙贏的辦法。但這種“雙贏”只是建立在不曝光、不出事的基礎上。一旦事情敗露,對消費者的挫傷則短期內難以挽回。
在這次“標準門”中,農夫山泉一直在喊冤。但正是這種平常中爆出的“行業秘密”更引人深思:中國瓶裝水深入千家萬戶十幾年,而行業標準混亂的現象也不是一年兩年,為什么直到今天,才會被以這種內訌的形式意外揭露出來,這樣的“意外”令人驚訝。
“標準門”曝光后,國家衛計委立刻表示將整合統一包裝飲用水國標,這值得贊賞,但僅僅是統一標準是不夠的,因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總有不良企業在利益的驅動下尋找種種機會。因此在統一標準的同時,監管必須一起跟上,既要嚴格監管,又要克服“多龍不治水”的弊病。另外,標準的制定過程還應盡量公開、透明,接受消費者監督。
有部分人認為,國內產品的質量標準不宜定得過嚴,因為這會影響民族產業的市場競爭力,由此產生了標準嚴格度從國際到國標到地方依次遞減的現象。從短期看,這種做法似乎有一定道理。但是,再寬松的標準也不應低于“放心”兩個字,這是絕不容失守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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