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是草原大省,由于氣候異常,生態環境日益惡化,草原蟲害發生頻繁,危害嚴重,草原蟲害年均危害面積2000多萬畝,嚴重危害面積1000多萬畝”,甘肅省政府副秘書長劉斌9日稱,甘肅對原《甘肅省草原蟲災應急預案》進行了重新修訂,新修訂的《預案》進一步完善了草原蟲災應急處理機制,提高各級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及草原技術推廣部門處置草原蟲災應急防治能力。
劉斌介紹,修訂后的《預案》分為總則、組織指揮體系、監測和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后期處置、綜合保障和附則共七個部分。針對甘肅草原蟲災防治工作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預案》對草原蟲災防治的工作原則、應急指揮機構、應對措施、綜合保障等作了具體規范,強化了草原蟲災防治的對策和手段,提出了有效可行的保障措施。
與原《預案》相比,修訂后的《預案》對草原蟲災分級劃分更加合理,對監測和信息報告規定更加詳細,對處置措施更加具體科學。
劉斌還說,新修訂的預案對草原蟲災分級進行了更加科學合理劃分:按照受災草原面積和蟲害發生程度,將草原蟲災劃分為一般草原蟲災(Ⅳ級)、較大草原蟲災(Ⅲ級)、重大草原蟲災(Ⅱ級)和特別重大草原蟲災(Ⅰ級)。
具體為:一般草原蟲災(Ⅳ級):草原蟲害零星發布,未成大面積暴發的。較大草原蟲災(Ⅲ級):草原蟲害大面積暴發,但未達到Ⅱ級蟲災標準的。重大草原蟲災(Ⅱ級):1個市州500萬畝以上草原發生蟲災;或1個市州250萬畝以上草原發生蟲災且害蟲密度達到防治標準2倍以上。特別重大草原蟲災(Ⅰ級):全省2000萬畝以上草原受災;或者全省1000萬畝以上草原發生蟲災且害蟲密度達到防治標準2倍以上。此外,對監測和信息報告做出了更加詳細的規定。
與此同時,《甘肅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也做了修訂。劉斌介紹,修訂后的《預案》更加突出“早、快、嚴、小”四個關鍵點,使甘肅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進一步規范。新《預案》按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將重大動物疫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事件級別和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級預警級別,建立了四級預警響應、四級應急響應機制,并對信息報送的時限和程序等做了具體規定。
劉斌還稱,修訂后的《預案》要求各級防制重大動物疫病指揮機構成員單位要從人員隊伍、交通運輸、醫療衛生、治安、物資、經費等6個方面,對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做好有力保障,為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打好堅實基礎,《預案》還強調了責任追究,對在突發動物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甘肅省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責任追究辦法》嚴肅追究責任。(南如卓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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