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籬笆三個樁,說的是出門靠朋友,但前提是得交靠譜的朋友。
今天這條新聞,晉江男子林某,幫朋友出氣,竟然提議敲詐。逃亡后,和吸毒的楊某也互稱朋友,在一次交易時被擒。這真是,換作交了狐朋狗友,既坑朋友,也被朋友坑。
朋友的老婆偷情,林某前去幫忙出氣,拍下偷情男子的裸照,還讓對方寫下一張50萬的欠條。
林某逍遙法外半年多后,因販毒被抓獲。日前,石獅法院一審以販賣毒品罪、敲詐勒索罪判處林某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1.3萬元。
目前,林某已上訴,此案進入二審程序。
37歲的林某,晉江人,無業(yè)游民,早年染上毒癮。2011年,林某兩次因吸毒被處以行政拘留。
2008年,林某與楊某一起吸毒時認識,還曾兩次賣給楊某冰毒。去年7月,楊某打電話給林某買冰毒,林某約他在石獅市區(qū)一賓館交易,結(jié)果被早已等著的民警擒獲。
警方一查,發(fā)現(xiàn)林某是一名在逃人員。原來,2011年10月的一天,林某還與朋友莊某(另案處理)等幾人參與一起敲詐勒索案。
當天,林某正與莊某等人喝酒。突然,莊某接到一個電話稱,有人見到莊某的老婆在晉江某酒店開房。聽到這個消息,莊某當場怒氣沖天,直奔酒店。
凌晨時分,幾人打開房間門,果然看到莊某的妻子與柯某在房間內(nèi)。當時,柯某剛洗完澡出來,被莊某一椅子砸去。林某等人也加入其中,對柯某拳打腳踢。
“我們要給他點教訓。”
一陣毆打過后,林某提議。
于是,幾人強迫柯某脫光后,用手機拍下柯某的裸照,讓柯某寫下一張欠條,賠償莊某精神損失費50萬元。林某等人在房內(nèi)守著柯某,要他第二天叫人送錢來才放人,不料柯某最終逃出報警。莊某被當場抓獲,林某等人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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