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日前,臺灣高雄市某大專院校一未成年女學生向一駐校警衛借錢和摩托車借機車,不料該名警衛竟然威脅女學生,以揭發對方借錢等行為為由,逼女學生和她生性關系。事后女學生報警求救,該名惡警衛被依恐嚇和妨害性自主遭判刑6年6月。
該名在高雄市某大專院校擔任駐校警衛的劉姓男子,他于去年6月1日到該校服務。該名被害的未成年女學生,曾因向劉男借錢和摩托車,因而與對方熟識。據媒體報道,去年11月15日,劉某帶著女學生到美濃區的一處市場的廁所草叢旁,恐嚇她將揭發借錢等事并逼迫女學生和他發生性關系。被害人擔心借錢等事曝光被家人得知,只好被迫和劉某發生關系。事后女學生離去和同學會合,經過一處加油站時,正好劉某也騎摩托車經過,發現被害人與其中一對情侶同學在一起,劉某竟還惱羞成怒,出言恐嚇。
被害人擔心另外2名同學遭波及,先要他們離開并報警處理。只剩劉某和女學生兩人獨處時,他再次強迫女學生發生不正當行為后得逞。事后,女學生忍無可忍打電話給父親后報警將劉某逮捕。(劉融)
(原標題:臺一警衛強奸未成年女學生 口出狂言"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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