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屠宰后會留下一些不能食用的“廢料”,安徽靈璧縣靈城鎮兩名商販呂某、田某卻以每年數千元的價格,將當地食品站每天殺豬后殘留的“廢料”承包,再煉制成“地溝油”銷售給小吃店、燒餅攤牟利。日前,靈璧縣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害、有毒食品罪將二人從快批捕。
今年5月15日,靈璧縣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在靈城鎮東關有人生產“地溝油”銷售。5月21日,犯罪嫌疑人呂某、田某被抓獲歸案。經司法機關調查查明,自2009年至2012年7月,靈城鎮東蔬村村民呂某以每年5000元的價格,承包了靈城鎮中心食品站的生豬屠宰廢料處理,先是將其中的豬血、豬下水等拿到市場上銷售,不能食用的部分當垃圾扔掉。后來,呂某覺得這樣有點“可惜”,于是將這些不能食用的肥雜肉、淋巴等物用于煉制“地溝油”,再銷售給附近的小吃店和打燒餅的小攤獲利。
2012年7月之后,經呂某“點撥”,改由靈城鎮西關村村民田某承包食品站的豬肉廢料“煉油”,而其專門“代理銷售”。據二人供述,田某近一年來共煉制地溝油1000多斤,以每斤3.5元的價格賣給呂某,呂某再轉手以4元的價格銷往當地食品市場。而二人案發后,當地食品站相關負責人稱對呂某、田某當初購買生豬屠宰廢料如何處理“不知情”,現在已停止銷售,改為集中焚燒處理。(記者徐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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