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地下錢莊向國內滲透,在中國境內雇傭外籍人士專門從事非法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涉案金額近20億人民幣。近日,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檢察院對兩名印度籍人士以非法經營罪提起公訴。
被告人S和被告人Y均為印度國籍,2007年開始他們受雇跨國地下錢莊在中國從事非法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據兩被告人供述,他們接觸到的地下錢莊上家有兩人,分別為A和F,兩人也都為印度國籍,A在馬來西亞,F在香港。
被告人S和被告人Y在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交通銀行、招商銀行開設了10多個銀行賬戶。根據A和F的指令,當中國國內的客戶需要向國外客戶支付外幣時,先由客戶按照上家提供的匯率換算的等額人民幣轉入被告人在國內的銀行賬戶上,被告人收到錢后就通過電話或者短信通知在馬來西亞的A或在香港的F,由他們在境外操作向中國客戶指定的國外賬戶轉入外幣。
同時,當有國外客戶需要向國內客戶支付人民幣時,被告人就會依據上家的通知將錢轉入到國內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境外上家賺取匯率差價與手續費,被告人在每筆操作中收取10至20元人民幣不等的報酬。另據被告人供述,客戶直接與上家聯系,他們不直接接觸,他們只是負責在中國內地轉賬人民幣。
經查,2007年10月31日至2012年6月21日期間,被告人S與Y名下的國內賬戶資金流轉近萬次,對手賬戶涉及廣東、上海、福建、浙江、河北、山東、湖北等地,累計資金近20億元人民幣。2012年8月24日,被告人S和Y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
檢察官說法
辦案檢察官指出,此類跨國地下錢莊有以下的特點:一是國際化明顯。該跨國地下錢莊完全由外國人操控,即使在中國境內的下線,也直接雇傭同國籍外籍人士充當,并且在中國的銀行中開設外籍人士賬戶用于轉賬。二是面對的客戶相對集中于東南亞等國。經對涉案的銀行對手賬戶進行調查取證中發現,大部分對手客戶均與馬來西亞有貿易往來,有部分涉及香港以及印度尼西亞的貿易往來。三是境內與境外的資金鏈相對獨立。被告人開設的10多個中國的銀行賬戶只在國內進行資金流轉,沒有轉出境外的記錄。被告人與上家之間只是電話和短信聯系,在銀行資金上沒有任何關聯。四是作案手法隱秘。錢莊上家在境外遙控指揮,被告人在國內一般通過網上銀行轉賬,極少到銀行柜臺辦理。五是涉案金額巨大,牽及地域廣。
(原標題:兩老外五年洗錢2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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