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 雖然離婚了,但是夫妻兩人還是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一直想復婚的丈夫何某因復婚不成,竟對前妻實施了強奸。4日,江陰市人民法院審結這起強奸案,何某犯強奸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
據了解,今年44歲的何某與妻子李某在20年前結婚并育有一子。2009年,何某有外遇的事情被妻子發現,雙方協議離婚。離婚不久,因舍不得兒子,李某又與何某復婚,可惜李某的原諒沒有換來好的結果,何某還是與她人保持不正當關系。
2012年9月,何某、李某兩人再次離婚,但為了方便照顧兒子,李某這次沒有搬出去住,依然跟何某住在同一幢房子中,分樓上樓下居住。第二次離婚后,何某惡習難改,依然與其他女性保持不正當關系,但何某心里還是覺得李某做老婆最好,遂幾次三番跟李某提出復婚,但遭到拒絕。
眼看復婚不成,何某心生歹意,決定“軟的不行來硬的”,在自家房屋里用電線將李某捆綁,并用剪刀等物品威脅李某就范,最終將李某強奸。
事后,驚魂未定的李某報警求助,而沖動過后的何某則逃到了自己姐姐家,在親人的勸說下,何某第二天主動到公安機關自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江陰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何某違背婦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行為,其行為確已構成強奸罪。何某能投案自首、當庭自愿認罪,并取得被害人諒解,對其依法予以減輕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
承辦法官提醒廣大市民,近年來“離婚不離家”現象并非個案,很多人都是因為房子的分割問題和子女的撫養問題而選擇‘離婚不離家’,離婚夫妻繼續一起生活,會引發財產、情感和子女撫養方面的諸多糾紛。“離婚不離家”并非處理婚姻問題的明智選擇,若實屬無奈之舉,也要在事前做好各種協議和約定,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也理清楚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
(原標題:離婚不離家 男子復婚不成強奸前妻獲刑1年半)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