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生前打工供弟弟讀到博士,白天上班晚上開藍牌車
如果哥哥在天之靈有知,不知會否瞑目?因為殺人兇手終于得以懲處———拿到判決書,劉曉明回憶起哥哥生前的點滴往事。“被告秦小彪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被告蔣紅輝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昨日下午,市中院刑事審判庭,法官當庭宣判一審結果,兩被告面無表情,自始至終沒有一句對被害人家屬的道歉。在搶得藍牌車司機劉耀明身上的600元錢后,二人將其殘忍殺害后拋尸。
白天上班 晚上開藍牌車
31歲,上有老,下有小,正值壯年,如果不是遇到兩位冷血兇手,劉耀明依然過著勤勉的平淡生活,雖然經濟上比較窘迫:劉老家在湖北洪湖,來深四五年,白天在一家小公司跑業務,晚上開藍牌車賺點錢補貼家用。7歲的兒子在讀小學,妻子當時沒有工作,父母跟隨他一起生活。上班一個月也就2000元,入不敷出。晚上累點拉幾個客,好歹一個月能掙個兩三千元。但令他欣慰的是,弟弟年紀輕輕便評上了副教授,這可比賺多少錢都值得擺在臺面上自豪一番,拿出來說說。
慘劇已經過去近2年了,傷痛將永遠伴隨家人一生,劉的被害,徹底改變了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這個貧寒農民家庭。昨日下午,劉的家人分別從溫州、武漢趕來,看到法庭上的兩位兇手,一行人倒顯得很平靜,顯然沒有開庭審理時的悲憤。“作惡者終于受到懲處,但為什么還有一個沒判處死刑,只判了無期?”劉父有些想不明白,即便判決書上寫得很明白,蔣紅輝有自首情節,是因為牽涉毒品犯罪投案自首后主動交代犯下的命案。
被害后母親憂思成疾
慘劇發生在2011年10月11日,當天,劉開著一輛奇瑞Q Q小車,在梅林關外的惠鑫公寓候客。偏偏就碰到了有備而來準備搶劫藍牌車的秦小彪,蔣紅輝。買刀,買膠帶,曾開過藍牌車的秦,提議去惠鑫公寓那找輛藍牌車,然后騙到附近的長嶺陂水庫搶劫。被抓后他供述說:上了一輛奇瑞Q Q藍牌車,自己坐在后面,把刀架在司機脖子上說搶劫。司機想跑,就把他的脖子劃出了血,搶了他身上所有的600元錢。然后把車開到水庫,司機用腳一蹬,從車內滾到草地,捆綁司機的膠帶開始松動,秦又扎了司機幾刀,將其殺死后拋棄在水溝。
兩個多月后,等警方找到劉耀明時,他已高度腐爛。“太慘了,腳都爛沒了。”劉妻曾春霞說著說著,眼圈紅通通的。丈夫遇害,案子破了,她離開深圳這個傷心地,在武漢漢正街幫人賣衣服,養活兒子和公公婆婆。
劫殺案徹底改變了這個家庭———劉母因想念兒子,憂思成疾,不得不長期依賴藥物。家里頂梁柱倒了,生活來源斷了。
不滿量刑輕賠償少要上訴
好在,劉耀明的弟弟劉曉明撐起了這個家。今年32歲的劉曉明畢業于浙大,獲得計算機博士學位后,現在武漢一所知名高校任教,如今已是副教授。昨日,他從武漢趕來旁聽哥哥遇害一案的一審判決。劉家世代農民,就這么兩個兒子,本來,劉耀明讀書成績不錯的,看家里窮,初中畢業就沒讀了,去溫州打工。“大兒子說,弟弟也是讀書的料,讓他去讀。”劉父提及,小兒子這些年讀書,多虧哥哥每個月發了工資第一件事就是給弟弟匯去生活費。
為了區區600元,謀財也就罷了,居然連命也不放過。劉耀明一家始終不敢相信:人怎么這么兇殘。更何況,公安機關后來查明,劉當時并沒反抗。搶劫所得的600元,秦小彪和蔣紅輝事后一人分得300元。除了這劫殺案,二人還涉及毒品犯罪。
昨日宣判后,劉耀明家屬當場明確表示要上訴,認為對蔣紅輝量刑過輕,其并無自首情節;另外,民事賠償117674元太低。對于民事賠償,兩被告多次明確表示“沒有能力賠償。”秦小彪還說,他有個六歲兒子,自己都沒能力撫養,害得老婆跑了,早就知道自己會有這么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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