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傳銷的他,為了發展下線將自己所有的積蓄全部投入到自認為偉大的事業當中。執迷不悟不僅讓自己身無分文無法生活,還讓父母、親人敬而遠之。為了能從父母那里要錢,他竟然做起了“霸王”事兒,吃飯不給錢,按摩不給錢,竟然理發也不給錢,而其目的就是逼迫父母給錢。
11月3日20時許,回民區公安分局環河街派出所的報警電話“叮鈴鈴”地響了起來。當值班民警接起電話后,電話中一個青年男子十分平靜地說:“我在牛街附近理發,沒錢,你們趕緊過來把我抓走吧,要不你們就給我的父母打電話。”接到報警電話后,民警立刻趕到了該男子所說的理發店。
當民警趕到理發店時,一名青年男子正悠閑地坐在店內的椅子上,一看到民警就立刻走上前去。辦案民警對記者說:“我們一進去,這個青年男子就迎著我們走了過來,同時承認是自己報的警,讓我們趕緊把他抓起來。”隨后,民警對店內的工作人員進行了詳細詢問。據一位店員介紹,當晚,這名青年男子來到店內理發后,二話沒說就要求店內最高級的理發師為其理發,消費金額200元,理完發后,該青年男子卻以身上沒錢為由拒絕結賬,并要求店員報警。民警對記者說:“當時店員說讓他的親人朋友來付賬就不報警了,但是他卻不樂意了,看到店內的員工不報警,他竟然自己主動地撥通了報警電話。”在了解了具體的情況后,辦案民警將該青年男子帶回了派出所。
經調查得知,原來,男青年姓張,今年30歲,是一名傳銷人員。由于搞傳銷后父母、親人與自己斷絕了聯系,沒有錢的他便想盡各種辦法向家里騙錢。辦案民警對記者說:“通過我們的詢問,該青年男子承認,在該理發店拒不付賬之前,還曾在高檔飯店、洗浴中心等各種高檔場所‘霸王’消費。這些場所有的通知了其家人,有的則不了了之。該青年就以這樣的方式向家人騙錢。據他自己交代,為了搞傳銷,他已經將自己的積蓄全部投了進去,不僅沒有掙到錢,就連一個下線也沒發展起來。”
昨日,環河街派出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相關規定,對該男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記者 盛昊 通訊員 李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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